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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患纠纷有请第三者"插足"

时间:2012-02-27 20:15来源:飘的快乐 作者:兽兽 中国法律网
医患纠纷有请第三者"插足"



12-02-26

"还我子宫!"2011年12月5日,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门前,十余人拉着巨大的横幅站在医院门口,一场医患纠纷开场了…一边是正常的医疗秩序遭到干扰,另一边是愤怒讨要说法的家属,医患冲突一触即发。

尽管此事经过各方努力,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医患关系之紧张由此可见一斑。2009年至今,贵阳市已经发生了数十起此类事件:在医院门口设灵堂、打骂医护人员…医患纠纷一旦发生,"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似乎已形成怪圈。特别是,当职业医闹出现后,医患纠纷有升级的势头。

如何让医患纠纷的解决回归到理性的渠道?贵阳业界早有呼吁:成立一个第三方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实际上,贵阳市酝酿已久,并已有行动。只是,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出现,能否真正杜绝医闹的出现呢?

一切有待实践检验。

一起被调解的医患纠纷2011年11月15日,家住织金的王家义(化名)"升级"成为爸爸,23岁的妻子张然(化名)在省二医进行剖腹产,诞下一名女婴。

然而,五天后,张然下体突然出血不止,经诊断为晚期产后大出血。院方在进行一系列止血治疗无效后,为保住张然生命,院方最终在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

显然,生命虽然保住了,然而失去了子宫,无论是对于23岁的张然,还是对这个刚刚组成的家庭来说,都是个不能接受的事实。

"我们想不通,之前都好好的,怎么说出事就出事了,"王家义说,事后,家人在一起合计,"觉得医院有不对的地方"。

王家义决定要去找医院"讨个说法",但沟通未果后,他决定必须要"闹一闹"了。

2011年12月5日,众多家属将张然抬到医院门口,十余人拉着"还我子宫"的横幅围堵了省二医大门,讨要"公道"。

"那段时间天气冷,张然刚做完手术,身体本来就很虚弱,根本经不起这么折腾。"省二医医务科科长徐有志说,张然家属的行为虽然妨碍了医院的公共秩序,但大家当时更担心她的身体。

其实,作为丈夫的王家义更是"心在绞着疼","我怎么能忍心看我老婆受这样的罪呢,没了子宫本来就是心理身体上的双重打击,又要经过这么一闹,我当时看着她在外面躺着面无血色的样子,真想这所有的罪都由我来替她受。"说到妻子经受的苦难,王家义至今情绪仍旧难以平复,"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谁会去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

不过,虽然"大吵大闹"了一番,王家义却依旧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最后,在多方的协调和沟通下,王家义终于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签署了医疗纠纷解决协议。

协议书明确,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补偿患者元,并免除患者住院期间的占床费等费用,而患者家属需结清住院费,并公开道歉。

"在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解与教育下,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维权方式不正确,对我围堵医院大门给医生和其他病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当天,王家义写下了致歉书。

职业医闹让纠纷升级近年来,在一些医患纠纷中,职业医闹的身影隐约可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纠纷的恶化倾向。

在王家的这起事件中,徐有志第一次谈判的对象就是"伪装"的王家亲戚,当王家义带着一群亲人在省二医门口拉横幅"闹事"的时候,两个自称王家义亲戚的陌生人主动找到了徐有志。

但随着谈判的深入,徐有志发现两人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非常"老练","这两个对于医疗的专业知识非常在行,谈判的'度'把握得也很好,还帮助医生叫情绪激动的王家人不要冲动。"此时的徐有志渐渐的感觉到,这两人不是一般人,很有可能是"职业医闹"。

随后,徐有志立即告知了公安机关,但就在警方要求两人出示身份证时,两人却借故离开了。"之后,这两个自称'亲属'的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徐有志说,这几年,一些职业"医闹"经常出入各个医院,一见到有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观察到患者家属对治疗有不满,就主动上前联系,然后说服家属对医院进行围攻,要求高额赔偿,而患者家属或许原本就对医院有不满,加之医闹团伙在一旁的"劝说",往往导致事件不可收拾。

徐有志透露,医闹人员一般假扮成患者家属,在索赔成功之后收取患者家属30%~40%的医疗赔偿费。

"当家属'闹事'后展开谈判时,实际上医院处于弱势,在这里医院是被胁迫与患方谈判,并且大多时候,医院都要在一定程度上向患方'妥协'。"徐有志说,"发生这种事情,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扰乱医院公共秩序的人,公安机关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但是有时候出于自身形象和维稳压力,公安部门多以调解者的身份出现,让医院'赔些钱就算了,别把事情闹大。'"

贵阳市一家医院的负责人认为,医院其实有苦难言,很多时候,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并不存在过错,但是患方一"闹",引来一些媒体的恶意报道,迫于各方压力,医院不得不就范。而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大闹医院--医院迫于压力作出赔偿。

依照徐有志的经验,不管医院存在过失与否,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医院要拿钱出来平息。"这样就形成了我们常说的,医疗纠纷是'大闹多赔,小闹少赔'。虽然医疗纠纷最后都能够得到表面上的解决,但都是治标不治本,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大,其实医患双方没有谁是真正的弱者。"

正常渠道缘何被搁置?"如今,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往往不愿走正常渠道。"贵阳市卫生局医政处副主任孙雷指出,在参与贵阳市数十起"医闹"事件的解决中,他发现,许多患方存在这样的心理:不愿跟医院坐下来谈,一是对医疗机构不信任,二是认为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复杂费力,所以索性选择更显得"方便、快捷"的"闹"。

但是,在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龙光洪律师看来,在医疗纠纷事件中,患方处于绝对弱势,"找医院沟通,医院有时候不愿意跟患方讲,有时候即便讲了患方也听不懂那些专业知识,这是大多数纠纷难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关键所在。"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医患双方缺乏基本的信任。"从医20余年的徐有志对此深有体会。"从医学知识的角度来讲,患者与医生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大多对医学专业知识知之甚少。两者之间产生纠纷的时候,你让患者说理,他什么都不了解,说不出,正常情况下患者可求助第三方进行鉴定,但是这个第三方也属于医疗系统,患方觉得这个第三方都是医院的人,不可信任,不会做出公正的鉴定。"

但对于医方来说,做鉴定是医院是否进行赔偿的首要条件。"患方一来就跟我们要数额相当大的赔偿,我们与患方协商时要求患方去做相关医疗鉴定,医方要根据鉴定结果才能决定是否应该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而患方大多拒绝做鉴定,那么医院也不能无凭无据就给钱。"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袁维真说,钱其实不是医院最大的问题,关键是院方也要对医生负责,因为一旦院方做出赔偿的决定,就要对相关医生做出处罚,"退一万步说,我们可以花冤枉钱,但是决不能冤枉医生,鉴定是必须的。"

贵阳市政协委员、医学博士马武开认为,长远来看,"医闹"事件的受害者实际上是患方,"很多医生在经历了医闹后除了精神备受折磨,在行医时也会变得如履薄冰,比如有的手术在常理上来讲一次就可以成功,但是为求稳妥,医生会进行两次手术,患者多花了医疗费不说,还白受了一次苦…更为深远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一方面使得医生的职业发展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医院医疗水平的提升也会受到一定限制,进而患者无法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治疗。"

"难产"的第三方"目前最为急迫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给患者找代言人,通过理性的沟通来解决医患纠纷。"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医患纠纷调解之后,心力交瘁的徐有志盼望着尽快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专门受理医疗纠纷,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在经历了到医院的一"闹"之后,王家义在无奈与后悔之余,也表达了希望能有一个值得信赖、公平的"中间人"来调解纠纷,"当时如果能有类似的机构,我们也不会走那么极端的渠道。"欣慰的是,去年7月25日,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这被认为是贵阳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医疗纠纷进行立法。

根据《办法》规定,贵阳市将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但是,近日,就调解委员会的筹备进展,记者再次采访了贵阳市卫生局医政处副主任孙雷。他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协调问题,目前调解委员会还没有成立起来。

孙雷说,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将由医疗、法律司法保险公司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出现医患纠纷后,患者不需要去医院了,因为医院也说了不算,为保持中立性,调解委员会将遵循"回避原则",即与医患双方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回避,医疗纠纷将由这个专门机构来受理、调解、鉴定和理赔。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赔偿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理赔事项;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这意味着1万元以上医疗事故赔偿,都将由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处理。

孙雷表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发生后,调解委员会相当于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可在其中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为医患双方构建一个良性的交流平台。

业内人士林先生认为,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固然是好事,理论上讲可以减轻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负担,作为院方当然乐见这样机构的成立,但是从外省市的经验来看,在运行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如人员、经费等能否得到保障,是其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

而在龙光洪律师看来,调解委员会或许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医闹现象有所缓解,但也不是治标之策,"现行医疗体制机制是导致医闹现象的罪魁祸首,是机制漏洞导致了一些医疗纠纷难以避免,这也不能单纯说是某个医院或者医生的错。改革医疗体制,也是解决医患纠纷和杜绝'医闹'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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