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本月十号经由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只注明七十七平方米,但实际四十七平方米,其他三十平方属于公摊面积,但在签订合同前并未说明这个情况,也就是说我不知情,且事先跟中介和业主确认过前面的空间可以使用,但物业处明确不允许,那我如果中止合同并要求退回租金和押金,合理吗?与业主交涉,业主不同意退回,现在我联系律师,说费用三千包一审二审,合理吗?我能拿回我的本金吗? 1、《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规定了几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你可以考虑一下,胜算还是比较大的,学习就业协议书范文。主要从重大误解和欺诈、显失公平的角度。 2、你在准备诉讼材料的时候,最好调查一下附近类似店铺47平米大概租金多少,从而看看能否推翻业主声称的租金计算依据。纠纷。如能推翻的话,看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算更大。不能推翻也有很大胜算。 1根据合同法规定欺诈、胁迫、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的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2起诉卖家和中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说的有点贵了,其实可以自己做的!这个合同明显是无效合同! 需要律师审查合同而进一步去分析。律师费不同地区费用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