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与高陵县当地一个颇有关系背景的人有民事经济纠纷,家人极力为我争取,导致2011年7月26日晚发生的那可怕的一幕,我的父亲被高陵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打击我们直至不敢再去农家乐主张权利为止!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何香涛在建议书中写道:"个别干警利用手中职权介入民事经济纠纷,滥用司法程序,以涉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各种名义对公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相关当事人追索债务或索取钱财,私相授受,将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普通民事案件当做刑事案件处理,将公民变为'人质'。我真切的体会到,我的父亲现在正在被"人质"! 高陵县公安局正在上演着"公权陷害公民、公办私案、以权谋私、践踏人权、肆意制造冤案!"我的父亲李从军,今年已经62岁高龄,从2011年7月26日开始,就被冠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现被羁押于看守所,限制人身自由,这样,我就失去了在民事经济案件中,为我争取利益的中坚力量!很明显,高陵县公安局个别领导利用手中职权介入民事经济纠纷,以权谋私、践踏人权!以下是发生在2011年7月26日晚上那恐怖一幕的详细经过: 刘龙,西安市高陵县通远镇官路大队小户李村人,2006年,以跟我谈朋友为名,从我这儿相继骗走30万元,达5年之久,在刘龙把这30万元挥霍完之后,我无力偿还借贷,无奈之下,2007年7月,我租了通远村6组张四两的果园地,筹建了"川乡田园"农家乐。 2009年3月份,我发现刘龙和地主张四两的女子鬼混在一起了,于是刘龙便和张四两狼狈为奸,企图霸占我一手创办的农家乐。当我得知这件事以后,我才加紧了向刘龙要钱的步骤,但是刘龙均百般拖延,还唆使其父母3次到我的工作单位闹事,致使我无法正常工作,同时还串通通远派出所到我单位来威胁我,让我回去接受调解。 现在刘龙霸占的"川乡田园"农家乐是我在2007年7月份投资创办,2007年国庆节正式开业的。由于工作繁忙,疏于管理,给了刘龙可乘之机,他忘恩负义,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209/145531.html。和地主张四两勾结在一起,办了营业执照,妄图侵吞我一手创办的农家乐。2011年7月8日,刘龙将我以及我父母告到了高陵县人民法院,并且歪曲、掩盖事实,只字不提2009年之前农家乐的情况,只拿营业执照说事。但是,依据相关法律,2011年7月14日,高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找刘龙谈过话,要求刘龙停止营业,有谈话记录及刘龙的签字。 2011年7月26日晚8点多,我母亲发现刘龙又在偷偷开业,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给法院打电话来制止刘龙的开业行为不太现实,我母亲决定和父亲一起,带着4岁的小侄子,去农家乐,要求刘龙停止营业。 我父亲开着卖西瓜的三摩车从通远街道直接去的农家乐,没有吃晚饭。刚到农家乐一会儿,通远派出所就过来了,"出警"的有杜根友,石宏明,孟毅。这时,刘龙把灯闸拉开,我母亲就上前给关掉,刘龙又拉开,我父亲又关掉,期间由于父亲的情绪比较激动,用一个木板板敲了开关几下,为此,刘龙还给通远派出所杜根友喊到:"你看,砸我的东西呢。"我父母同时说:"这是我们的农家乐,你白用了4年,一分钱没给过我们,还反咬一口!"当时我父亲的情绪比较激动,就对着杜根友说:"请你不要再阻挠我们争取正当的权益了,我们也没有打架,你们为何过来了?对方报的是假警!"过了约10几分钟,高陵县公安局来了3个人,开着车号陕A7270的警车,我父母就向这3人诉说我筹办农家乐的经过,其中的艰辛,以及刘龙如何忘恩负义,反咬一口的事实,3人听了之后,都表示理解和同情。过了不久,高陵县公安局又开来了约6、7辆警车,下来了近30名警察,带队的是杨军。通远派出所王小勇拿了一部相机,我父亲的三摩车停在农家乐门口的西边,王小勇对着三摩车拍照。小侄子吓的直哭,我母亲就将小孩抱在了怀里,看看纠纷。高陵县公安局要带我父亲走,我母亲说可不可以让我父亲把三摩车开回去,杨军说:"不准开,三摩车也要往局里开,你跟你娃也要往局里开,还能是你想咋子就咋子!"杨军喊到:"上人,整!把他押走!"李旭平也在旁边喊叫着:"人都上,把这老怂押上去"!7、8个警察一哄而上,把我父亲按倒在地,这时,父亲骂了通远派出所所长李旭平一句,李旭平也放声大骂了起来,边骂边叫人把老人往车上塞,我父亲的脚下意识的蹬在车门边,这时,有人在我父亲的腿上踩了两脚,脚面上当时就流血不止,一直到第二天晚上,腿都是肿的,当晚的撕扯过程中,我父亲的帽子和手表也不知被扯的扔到哪去了。 在7、8个小伙子把我父亲往车上押的时候,张四两的女子张娜和李旭平站在一旁谈笑风生,张娜很快的给李旭平递了一瓶酒,李旭平接过来就喝了两口,我母亲看见了,就大声喊:"快看,竟然都当面送开东西了!"李旭平赶紧把酒还给了张娜。我母亲想打电话给我嫂子,让把小孩带回去,杨军说:"不准你打电话"!就过来要抢电话,一掌打在了我母亲手上,当时我母亲的右手食指就出现了一道血口子,往外流血。最后,王小勇把我父亲的三摩车开到了高陵县公安局。 我是晚上约10点半到的高陵县公安局,在大门口,隔着中间的铁栅门,我见到了父亲,父亲的背上全是泥巴,脚面上留着血,一块卫生纸沾在上面"止血",父亲告诉我,他在车上差点被憋死… 7月27日凌晨1点钟,我爸站在高陵县公安局审讯室的窗户口朝我和我妈喊,快打120,我人很不舒服。我就赶快打了120,高陵县医院过来了一辆急救车,一个姓刘的医生被允许进到里面,约10分钟后,医生出来了,给我说血压量出来是180/130,说老人的身体不是很好,尽量到医院治疗,而且脚上的伤口需要清洗包扎,但是医生说:"没办法,公安局不让人出去。"从7月26日晚上9点40分,一直到7月27日晚上9点半,我父亲都被限制在高陵县公安局"做调查",没有出过门,我爸一个晚上都没有合过眼,相比看民事纠纷处理。头疼的厉害。7月27日晚9点半,我父亲到高陵县公安局已经24个小时,我们家属以为都没事了,还准备回家呢,我还想着先给老人到医院检查检查看看病,让他休息休息,结果却传来了一个噩耗:我父亲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当时我和我妈的情绪很激动,无法接受,甚至苦苦相求主管局长郭宏义,因为这个家不能没有我父亲的支撑,我母亲为此曾一度昏死过去,我紧急打了120,才把老人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我们确实不知道,我爸到底妨碍了什么公务?!一没有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相反,我父母是依法去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却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同时,应该追究刘龙的刑事责任!他歪曲事实真相,报假警,导致我们家与派出所的矛盾升级,刘龙真是罪大恶极!现在,我的父亲,身患高血压,高血脂,62岁高龄,还被羁押在看守所,据可靠消息,高陵县公安局还正在"全力搜查种种证据",以期能够给我父亲判刑,消除我们家在民事经济纠纷里的中坚力量。 高陵县公安局个别领导正在导演着"公权陷害公民、公办私案、以权谋私、践踏人权、肆意制造冤案!"的人间悲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