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曹保臣1948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河间市尊祖庄乡尊祖村186号身份证 我爱人2003年得的淋巴癌2003年6月2号住进天津市肿瘤医院,因不能手术,应该化疗,可是院方安排了个手术专家化疗, 住了24天院,手术专家杨丽珍叫我们回家必须一个月回来,可是一个月后胸部又见了一个肿瘤,到了医院我爱人跟杨立珍一说 你赶紧去门诊化疗去吧,我到了门诊一看,门诊很多人化疗,我一看手术专家就不能化疗,后来我跟我表妹一说,他说去医院! 复印病历,他说他大姑姐在医科大上班,后来我复印病历去,11点到的医院,我拿着卡把病历调出来,医院的工作人员叫我下午再来 下午我去了他把病历就给我了,后来我把病历交给了我表妹,过了一段时间,我表妹不念不语的把病历给我了,我知道这里肯定有问题 再去医院去看病,再拿着卡,调病历调不出来了,只能去工作人员那里拿去,2004年6月份我爱人就去世了,一气之下我又得的胃癌, 我多次找医院就是不给个答复,2007年4月份我找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说,让我去河西区卫生局,天津市河西区卫 生局工作人员说让我去天津市医科大,医科大工作人员说属于卫生局管,又到了卫生局,工作人员嗨了一声,工作人给了我一个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他说会去填好了交给他,我跟卫生局工作人员说他串改病例。工作人员说串改病例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后来我回家,国家修路,我家房子碍事,在家扒房。没时间去。2008年3月12日我在法院起诉。院方去了工作人员。我提出多次找医院,你们不给予解决。他们给出的说法是:告我们院方什么时间也不过期,因为你不懂。你拿去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超过一年就过期。电脑有时间记载没有过期,然后立案了。我告他串改病例,纠纷。他问我怎么串改的。我提出病例号出现三个,年龄出现两个,一个是52一个是62.日期不相符。他们回答说:病例号不是一个地方的,一个沧州的一个天津的。岁数是笔误。法院传换我三次,只针对上面几个问题问了我三次。后来拿去医学会做的鉴定,鉴定会我去了多次,总是没有结果。后来我用录音机录音,工作人员说我录音。我说是,我有权利录音。然后又一个工作人员说:别着急,下一个就是你的了。他叫我把所有的证据拿去,写一个陈述书。陈述书里写到:1.手术专家不能给我擅自化疗,纠纷。2.病例上为什么比给我用药,3.让病人回家修养一个月,导致癌细胞扩散。医学会看到我的陈述书通知院方,院方和我解释说有骗保的,找法官指证。法官一拖再拖。我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苟法官,工作人员说让我去二中院。二中院说有院长,有纪检。我在值班厅长那交了材料。交了三次我提出:再给我拖的话,我就不客气,炸法院。后来一看没办法,就去鉴定会做鉴定。鉴定会上我提出陈述书所提问题:1.手术专家不能化疗,2.病例上为什么不给我用药,3.一个月的回家修养导致癌细胞扩散。院方回答他是专家,在医院住院期间你们没看到用药吗?我提出:你用的是什么药,是毒药还是不对症。为什么不给我复制在病例上面。后来给我鉴定书上写到:患方承认在鉴定会上承认住院期间接受了输液治疗,医方存在不足,病例欠规范,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不是纯粹的狡辩吗?再次申请技术鉴定书去天津市医学会。天津市楚医生提出:谁同意鉴定就拿3500元钱。我说:拿10万也没问题,只要做鉴定就可以,后来我把钱交了。交钱的时候他说:如果有用药怎么办?我说:你敢在鉴定会上说这句话就行。2010年12月14日星期2下午2时开会。在鉴定会上我提出为什么没有用药,什么是nba劳资纠纷。杨丽珍陈诉书写道:淋巴癌细胞等等。专家提出拿出病例做鉴定,专家提出病例上面没有用药。我把病例拿出来,专家一看,一样的没有用药,上面有医院专用章。后来院方又拿出一份病例来,提出用最后拿出来的这一份做鉴定可以吗?我不承认最后这本病例,因为他们可以随便写一本拿出来鉴定,上面不是可以随便写的吗?几天后我又找到医学会,问到:怎么办?医学会说:去法院直接判决,上面没有用药。我又跑了一次医学会。同样的回答:我们已经去了涵,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了。 我去了法院,问苟法官医学会鉴定报告过来了吗,苟法官说没有,我说我有医学会的谈话录音你听吗,苟法官说我就是不听,后来他胡搅蛮缠给我传达了判决书,我非常的生气,所以就给院长写了一封信,我把判决书,还有和医学会的谈话录音,医学会给我的关于通知医患双方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涵,还有在法院判决书,参加医疗技术鉴定定于2010年12月14日,苟燕宁判决书上写到2011年3月17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我带着五个人在天津市医学会恐吓.辱骂.殴打医学会人员,鉴定会无法进行,我给院长写了给院长的一封写,0这个电话打过来,问我院长姓什么叫什么,我在电脑上查到叫张建国,我又给他写了两封信,他就是不管,被逼无奈之下我堵着门口打苟燕宁去了,打了他两拐杖,保安把我拽进了法院,我跟保安说了多次,解决不了,我就炸法院,我骂苟燕宁,后来桃园派出所把我叫了去,问我怎么回事,我把证据拿出来让民警看了,民警说我们只是问问,我们解决不了,然后就叫我走了,后来我又去了法院找到了法院值班厅长,值班厅长说让吴主任管,吴主任电话0,我又写了材料,所有的证据,包括和医学会的谈话录音,后来我给吴主任打了电话,他说我看着,以后再打电话他就不接了,后再我总打他电话,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接了电话,吴主任说我就是不管,实在没办法了我又给河西区彭区长和河西检察院检察长王炳祥去了信,各两次,各两封信,过了一段时间没有回音,我又给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写了一封信。我又去了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院信访局接待了我们,说属于河西检察院管,到了河西检察院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份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申诉书,让我们回家填好在交给他们,等我们回家填好了回到了河西区检察院,他们又说我们和河西区法院是平级,我们管不了,我又给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写了封信,所有的证据交给了原中级人民法院厅长马建路,现在高级人民法院接待室,我说你必须交给院长,马建路的手机.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找到天津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处人员交给我一份信访申诉书让我填好,填好了交给了信访工作人员,来了一个工作人员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材料交给了他,他看了告的是苟燕宁,院长张建国吴主任,他看了后说不给你管,你随便告 去,看看这些层层有腐败分子,我说的全部是实事,我如果有一点虚假,我负完全责任,如果网站不给我发出去,出了问题你负完全责任,希望各位网友看了给我转发,我的官司打了四年多了,谁要看我的证据,我可以免费给谁邮过去,我的电话0,手机最好是打手机,我随时能接,电话手机都是实名,哈尔滨医科大杀了人,我应该杀谁呢,希望中央电视台看了能给广播或评论一下。 河西区医学会鉴定书上没有专家签字,化疗是一种特殊疗法,不经过家属同意就是医疗事故,杨丽珍说我签了字了,我说i我做骨穿签的字,法官也看见了,律师也看见了,律师在上诉书上也写上了是做骨穿的签名,杨丽珍明明知道拿病人做实验,就为了挣病人的钱,不择手段,有病人家属告到他们的时候,这些没有道德的医生只是拿钱贿赂那些法官,道德道德最没道德的就是拿人做实验的医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