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毕业生,9月份在一家新开的外企工作,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但是公司还是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在招聘我们的时候,说的是试用期2个月,但是到了时间,他又说试用期是3个月,我们也跟他提过几次,听听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他就说要到12月中旬再决定,要对我们其中几个人延长考察期(因为我们六七个人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起进的公司),11月底,老板找我谈过话,也算是警告我,说我财务工作做得不好,但是我本不是做财务工作的,我的专业是文秘,当初面试我的时候,就说要我做贸易管理工作,我就答应了,谁知道进了公司上班,他在会议上宣布要我做部分财务工作,部分人事工作,然后给我的头衔是行政助理。5个月来,我也很认真的在做好自己的财务方面的事情,并没有在我接手以来的任何一笔财务开支上出现过问题,现在他以我做的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这个缘故来警示我,刚开始约定我们的试用期工资是1500,转正之后是1800,现在跟我一起到公司的其他几个人的12月份工资只加了100,而我没有变,老板是想跟我签合同的工资也是试用期工资,我感到相当不满意,他私自扣掉我上个月的工资,而且到现在也并没有给我们购买任何保险。
我说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哪里有一样的啊?老板就说,试用期是不给你们买社保的,而跟你们签了合同还要给你们额外买保险,这就是对你的支出了,我对他这样的解释感到相当的愤怒,请大家给我支招吧,我不知道告他的程序复杂吗?我该怎么办?我能证明我在这个公司做了5个月,我有每个月的工资条。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