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化解医患纠纷的经济考量

时间:2012-04-08 22:25来源:镜花水月 作者:小晓数码 中国法律网

本月23日下午,一个手持水果刀的20岁男子,因不满医生的医治方案,挥刀怒砍毫无防备的医生,酿成一死三伤的惨剧。血案震惊全国,社会上和医务界议论纷纷,其焦点主要集中在道德和法律层面。

其实,类似医患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近年来在各地频繁爆发,而吵架、打砸、对簿公堂等更是屡见不鲜。痛定思痛,人死不能复活,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呢?道德教育和感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惠及广大民众的医保水平…都是亟待认真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化解医患纠纷,其实还有一个经济考量的新路径。

有人可能会说,30年前甚至40年前,人们的收入比现在低得多,医保水平(当时为公费医疗或劳保)与如今也不能比,但那时医患关系多好啊。说到这个问题,当然不能不说当时社会风气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较强,但不要忘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人的寿命很少超过70岁,80岁老人更是凤毛麟角,而当下活到80岁的一抓一大把。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加,使多数人对健康、长寿的期望值也水涨船高,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必然会出现的现象,中国也不会例外。记得读小学和初中的六十年代,那时像我们这样父母月工资百余元的中等收入家庭,孩子得了伤风咳嗽、感冒发烧、腹泻等小毛小病,即便可报销一半医药费,但也很少上医院,而是弄点葱头生姜烧汤,或到药房买午时茶、矽碳银服用。那时医院医生面对的病人不多,医患纠纷自然少得多。更重要的是,那时人们对健康、寿命的重视程度远不如现在,医患矛盾当然就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最新婚姻法全文。城乡居民收入也逐年上升,但遗憾的是,各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未同步跟上,不仅有相当程度的落差,还出现了以药养医、过度检查治疗、医德医风败坏等种种问题。这就与广大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就是以全国医疗资源最丰富、医疗人才最集中之一城市上海为例,七八十年代,申城人口不过1000万出头,医患纠纷防范。如今已超过2300万,而上海的医院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当然减少的主要是地段医院(现称街道社区卫生中心)所属诊所。过去,上海好多职工都在单位医务室或医院看病拿药,八十年代以后随着单位医务室逐步取消,这部分人便转向社会上的一二三级医院。此外,过去上海医院中(主要是三级医院),求诊病人多数是上海本地居民,而现在外省市病人成为三级医院求诊者的主角。当然,近年来上海医院总量虽有所减少,但多数二三级医院规模在扩大。然而,与全市人口、求诊人数、医疗需求相比,申城在卫生领域的投入还是不够且有较大差距的。

时下有句时髦口号:"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指的是政府对民众的呼声和要求,应及时回应并尽可能予以满足。那么,对待人民日益增长的看病需求,作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也应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满足。须知,这是化解医患纠纷的最直接且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也是有效弥补过去多年来注重经济增长而医疗卫生事业欠账较多的一项重要措施。民众信任三级医院和医学专家,政府就应加大投入并鼓励吸引国内外非政府投资,在继续扩大原有三级医院规模的同时,尽可能增加三级医院的数量、提升二级医院的级别。有人会说,没有那么多医学专家,增加三级医院不是滥竽充数了吗?其实,只要合理调配专家资源、充分调动医学专家的积极性,新增的三级医院就能很快达到相应水准。前些年上海新增的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同济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不都以良好的医技和服务赢得了社会赞誉吗。

化解医患纠纷的经济考量,还应体现在医护人才队伍的培养上。没有一大批忠诚于医疗卫生事业且生生不息的医护人才,何谈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看病需求。下决心解决以药养医顽症,让医生护士安心工作钻研业务,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较大幅度提高医生护士的收入,改变目前以药养医、拿回扣、收红包贴补收入较低的现状,即把增加收入摆到明处,同时严厉惩处以药养医、拿回扣、收红包等不法行为。要知道,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医生的收入都是比较高的,中国不应例外。如今,我们可以接受银行、保险、证券、律师等行业人士拿高工资,为什么偏偏不能容忍医生护士多得一些呢,而此举毕竟与千千万万人的生命直接相关啊。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