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开了一个小规模的汽修厂,事发当天,一个客户通过电话约定中午12点来我厂修车。客户车辆到达汽修厂门口时,由工人指引进入地沟,但由于正是下班时间,工人跟客户说车辆等吃完饭后再对其进行检查。此时,汽车钥匙还未交入工人手中,工人亦未取得车辆的控制权。在工人离开车间吃饭的期间,客户司机擅自到车辆下面检查,医疗纠纷网。并不小心将车启动,而车辆停入地沟时未拉手刹,以至于司机被当场轧死。工人当即将司机送入医院,但已无法抢救。
问题:1、厂长通过电话答应客户车辆先到厂里让工人进行检查,而且客户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工人指引进入地沟,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但未答应对其进行维修,这种内容并不具体的口头约定是否算是口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我们这算是承诺么?
2、如果口头合同成立,我厂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毕竟并不是我厂工人或者设备造成了客户的死亡,虽然我厂有保护客户安全的义务,但在当时情况下该事件我厂工人几乎无法控制客户行为,因为下班时间并不在场。
3、死者家属索赔60万,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厂应承担多大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回答具体、专业我将追加两倍的积分!并万分感激!谢谢各位! 我个人的观点:他的电话预约,你们的修理厂的同意进厂修车,合同事实已经成立了,至于你说的进地沟是让工人检查,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条款,再挣合同我认为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主要是有修理厂有没有尽到安全的义务保障。但是从你所说的问题主要还是车主自己的造成的最终的后果,但是你方还是有一定责任的,不可能是无责任, 但是他说赔偿60万是全部的赔偿数额,实践中我感觉应该是次要责任(20万以内的),最好的结果也就是10万左右。 你已经都很专业的,还有专业回答呀,哈哈。 你们是不需要承担司机的安全责任的,因为你们只是管维修,只要不是你们设备上的问题,比如地沟坍塌导致塌陷,你们的责任就不大,主要责任就是你们应该告知地沟的相关危险性。建议还是找个权威机构协商一下,不行的话就起诉吧,60万有些过了。 1,电话预约属于邀约,你方同意,且允许汽车进入汽修厂,看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即为承诺。此时双方已经达成维修协议。 是否开始进行维修,仅表明的是否开始履行协议~~~实质上,协议已经构成。 2,合同成立后,双方应该依照协议履行。你方有提醒对方不要靠近车辆的安全义务~~~~此案件对你方来讲,是安全义务没有到位。即使无法控制对方行为,但是你方可以做到在午休时间将门锁住,防止他人进入地沟。所以,仍旧是你方没有尽到完全的安全义务。 3,赔偿金额要根据死者当地的生活水平,加上丧葬费,抚养费等一系列费用,60万在某些地方看起来很高,某些地方不高~ 你方的赔偿责任不是全部,至于是多少,要看双方如何协商~~如果开始了诉讼,要看具体的证据。至于你放的赔偿比例,暂不好说明。 法律问题最主要的是证据,重要的法律问题建议你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