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2006年)8月初离职那公司,但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没给我工资,我于9月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2月份裁决书下来了,公司要赔我工资,公司因不服劳动裁决,于2007年1月份到法院上诉,但上诉的诉讼请求不只劳动裁决的要赔我工资的内容,还增加了2条:1、说我违约劳动合同要我赔偿10万 2、说我违约保密协议要我赔偿20万元(保密协议上的内容没有写明对我离职后进行相应的补偿),因我现在在那公司的同行上班也给他知道了,我想问下那公司告我这几条成立吗??因为我离职到2007年1月份都有5个多月了。因为我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如果我输了我也没有钱赔、也没有财产可执行,我想问下如果我没钱赔会怎么样?有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我没钱赔法院强制执行会不会执行我父母的财产??期待着答案,在线等 这个你在网上问律师是不会回答的 这种问题需要到你所在区的劳动管理局上诉或者咨询 或者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 你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如果你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法律也是没有办法。对于你的父母,你放心。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我想请问下```你们劳动合同``有没上面2条```如果没有``你不用担心`是不成立的! 你没有能力付的话`````法律也是没有办法````` 对于你的家人``你可以放心``没有任何关系`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单位是在15日内提起诉讼的,那么是符合时效规定的。 2、对于单位增加未经仲裁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看看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你知道纠纷。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来判断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和单位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实质性关系。学习创业项目加盟。 3、如果你败诉了,又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会暂缓执行的,等你有财产的时候继续执行,或者采用分期执行的方式,每月从你的工资里扣一部分。但是不会让你的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的原则是个人责任独立,不会执行我父母的财产。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医患纠纷party。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法规定,如果公司在受到仲裁书到上诉之间的时间超过了15日,那么你就可以以程序上诉讼时效过期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显然不合法。但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受到法律认可的,如果要赔偿的话也就是你这三十天最多的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害。 保密协议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保密协议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因此,保密协议此条应为无效条款。保密协议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的强执性规定执行。如果你没有违反该强制性的规定,则不用赔偿公司的损失。 公司可以在起诉的时候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如果你没有给付的能力,则公司无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你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你现在重新找到工作,那么法院可以从你的工资中强制执行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