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1月份我在公司申请离职,根据公司要求要提前1个月申请,所以我做到了2月28号。但是3月中旬我查账发现没有到账,打电话去公司查询,公司回复说我2011年12月份工时不够,2月一整个月的工资都要抵扣工时还差他们2天工时!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近6年,我是一名自检员,12月份我工作的流水线上有一件产品被人写了几个字(丑人多作怪),被同事发现!这件事领导知道很生气就去调查,一直没有查出来谁写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日记(给女儿办户口迁移手续)。学习房产纠纷案例。最后要作为自检员的我承认失误,由于我没有做过就不愿意承认,班长告诉我领导(车间经理)让我回家想清楚再上班,说是先放几天假,刚开始我赌气在家休息,过几天去公司同事说排班表上没有安排我的班,我就回来了,就这样一放就放了1个多月假。我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打电话去公司问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我上班,领导说让我想清楚了来公司写个检讨就可以上班了。我按照他的要求写了检讨,所以我申请了,按公司的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当时经理同意我辞职,但没有任何人跟我提过扣工时的事,并且1月份的没有扣工时,我三月中旬才知道2月上班1块钱也没有,请问公司这样处理这件事合理合法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