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谭长流等人花了十万元设立所谓的“孔子和平奖,”并将奖项颁给给了台湾前副总统和国名党名誉主席连战。设立和颁发孔子和平奖违反中国宪法和刑法。“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宪法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马克思主义讲的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显然,孔子本人不是马克思主义。他好像是搞什么“中庸之道”。而且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批他是杀了农民起义领袖少正卯的“孔老二”。他完全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宣传孔子,就是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的理论鼓噪。刑法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要如同刘 波那样判刑。犯罪中止。故谭长流之流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长流利用孔子来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否定宪法的四项基本原则,并且公开将此奖颁发给人民公敌蒋介石的政治继承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张荣革 代理检察员:潘雪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盖章) 201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