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注意事项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代理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标识设计/代理专利申请/协助品牌认定/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变更/知名商标展示/版权登记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代理条形码登记 知识产权注册部: 高科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州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沧浪区阊胥路118号 电话:0512- 传真:0512- E-mail:rt@ MSN:gaokefang@ Q 网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