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及申请人资格 一、美国商标注册条件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若以“已在美国使用”为基础i.商标最早在世界任何地方使用的日期;ii.商标最早在美国使用的日期及iii.一件能显示商标在美国如何使用的样本,例如:一件具商标图样的产品,样本可为实物或以照片形式提供 5.若以“意向使用”为基础待申请批予后才需提交使用证明 6.若以“本国注册”为基础本国注册当局出具的本国注册证明文件,可在申请提交后后补 二、美国商标申请人资格 在美国商业中已使用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 根据1988年商标修改法令,真诚地打算在美国商业中使用商标的人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http://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625/247619.html。 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的商标如在其本国已注册,虽尚没在同美国的商务活动中使用,但已在他国使用或打算按1988年修改法令使用该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 非美国居民或公司作为申请人必须指定在美国的代理人代办商标事宜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拨打日聪电话, 广州电话:86-20-, 传真:86-20-; 香港电话:852-, 传真:852-; Email:atahk@ 网址: 广州地址:天河区天河北路达芬奇大厦8楼 香港地址:香港天一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10楼1001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