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债务清偿 民间借贷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追债律师 欠款纠纷律师 欠款律师 北京欠款律师 北京工程欠款律师 北京追债律师 北京债务律师 商帐律师 债务清欠律师 工程欠款律师 追缴呆账 追缴欠款律师 欠款诉讼律师 北京赖账追缴律师 北京追缴借款律师 北京债务清偿律师 北京债务清欠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追缴欠款律师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合同。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北京债务追讨律师——张仁藏律师团队 张仁藏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中国著名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专职律师,咨询委托电话。 服务内容: 1、专业追缴各种欠款 ①代为追讨个人欠款;②代为追讨公司欠款;③代为追缴工程欠款;④代为追讨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债务;⑤代为追讨破产债务等;6代为追讨其他呆账、赖帐、骗帐。 2、代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①执行和解②执行担保③执行异议④先予执行⑤执行回转等 3、收费标准: ①固定收费方式:按照涉案标的额的5%收取律师费用。 ②风险代理方式:按照执行或者协商到位涉案标的额的20%—30%收取。 ③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方式:先按照涉案标的额的收取2%-5%的开支,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5%的律师费用。 ④涉案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及委托电话(如需面谈提前预约) 邮箱:zhangrencan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网址: 债务清偿 民间借贷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追债律师 欠款纠纷律师 欠款律师 北京欠款律师 北京工程欠款律师 北京追债律师 北京债务律师 商帐律师 债务清欠律师 工程欠款律师 追缴呆账 追缴欠款律师 欠款诉讼律师 北京赖账追缴律师 北京追缴借款律师 北京债务清偿律师 北京债务清欠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