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科技成果研发出来后,企业的科技部门需要完成的工作是申请专利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的分析决策,材料准备等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若决定申请专利要立即进入申请程序。 (一)专利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是否提出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专利,是企业自行申请还是交给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发明人或其所在单位需要进行筹划和决策研究,做出恰如其分的决定,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若决定申请专利,要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1.相关的分析与决策[] 申请专利需要支付申请费、登记费和年费等费用;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还需支付专利代理费。申请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取得的专利权却并不都是能够获得经济效益。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专利权也往往带来巨大的财富。所以说申请专利也是一笔风险投资。 那么,对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是否应提出专利申请,应该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1)经济分析 申请专利对于发明人而言,主要是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发明人要想取得专利权,除了要履行申请手续,还要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而且还要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因而,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要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得失。要做好市场调查,展望该项发明创造的实施前景,预测取得专利权后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对于用户数量多少,产品可以销往的地域等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一项发明创造经过分析,预测实施以后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则应尽快申请专利。反之,尽管是一项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看看专利的种类 。但用户不多,市场情况不佳,难于进行许可贸易,取得专利权后也得不到必要的经济利益,甚至造成浪费,这样的发明创造通常以不申请专利为宜。 在专利权申请和维护工作中,有些相关费用是可以减缓的。专利权申请和维护费用的明细表见本节附录6-1。 (2)技术分析 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应对其发明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进行初步判断。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判断发明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这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1)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禁止授予专利权的范畴。 如果发明创造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因此,在申请专利前一般都要通过专利的检索查新工作来核实。专利性检索工作是在申请前的决策研究中最困难、最花费时间的工作,而且专利检索的准确度又直接影响着专利申请时的决策。 2.应该准备的申请材料 专利申请文件必须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统一表格式样。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必用的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有附图的还应该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交一式两份。如果申请人要求减缓相关各种费用,应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需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各一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还需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一份。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文件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以上文件均要求一式两份。如果外观设计申请人要求减缓相关各种专利费用,应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一份;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还需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一份。 (二)专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为了弄清企业的专利申请的办事流程,首先看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审批流程。明白了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批流程,也就明白了作为申请人在专利申请中应该做哪些工作。下面介绍我国三种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发明专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对于发明专利,国家专利部门(国家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审批流程如图6-1。 对于发明专利,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审批流程具体为: (1)专利申请的提出 专利申请,就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提交的申请文件至少有4种(一式两份): 1)发明专利请求书; 2)说明书; 3)说明书摘要; 4)权利要求书。 上述4种基本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还应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果有附图,应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需减缓申请费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果要求提前公开专利申请案,应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如果要求实质审查,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图6-1 专利申请流程图 (2)专利申请的受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其代办处的专利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要进行简单的形式检查。凡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并立案;不符合要求的,专利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文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按直接送交日或邮寄的邮截日期确定为申请日,同时按申请的顺序确定申请号;然后把记载有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和申请号的受理通知书交给专利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其代办处交纳专利申请费。 (3)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专利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申请案被视为撤回。 对初审驳回的申请案,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在接到驳回通知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4)申请案的公布 申请案公布,也叫发明专利申请的早期公开。经初步审查,凡符合专利法初审要求的申请案,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你看知识产权。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凡公布的专利申请可受到法律的临时保护。 (5)实质审查请求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自申请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视为撤回申请。 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在请求实质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6)实质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费之后,进行“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在实质审查的过程中,凡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如果专利申请案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做出驳回的审查决定。 (7)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便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所谓办理登记手续,就是按规定缴纳有关的费用:包括专利登记费(即专利证书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如果该申请案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还应一并缴纳自第三年度起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申请人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便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日起生效。 (8)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做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均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9)无效宣告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无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做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这是社会公众对专利权授予的一种监督程序,常见于专利侵权纠纷中。 (10)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以及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型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比发明专利的简单得多,其特点是:第一,不进行“三性”的实质审查;第二,申请费和年费较低;第三,由申请到授权所需的时间较短。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型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如图6-2所示。 图6-2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型专利的申请审批流程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型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审批除了没有实质性审查外,其他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的流程相近。 (三)专利复审程序 当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做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均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1.复审请求的审理范围 复审请求的审理包括对初审驳回不服和对实审驳回不服两种情形: (1)对初步审查驳回不服的复审请求 在初步审查阶段,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经补正或陈述意见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对该专利申请做出驳回决定,专利申请人如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对实质审查驳回不服的复审请求 在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人经补正或陈述意见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对该专利申请做出驳回决定,专利申请人如对该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这里说的是发明专利的情况,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实质审查程序,因此就没有对实质审查驳回不服而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 2.复审流程 (1)形式审查 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的,都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缴纳复审请求费。复审请求书应当说明请求复审的理由,必要时需附具有关的证据。如果复审请求书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格式,复审委员会就会要求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该请求视为未提出。 (2)前置审查 前置审查是指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委员会应据此做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如果前置审查做出维持原驳回决定,则正式进人复审。 (3)复审程序中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复审程序中,允许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的时间和范围作了规定。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时间是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做出答复时。修改的范围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4)复审的效力 复审决定有以下3种类型: 第一,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第二,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第三,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所做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论这张转发至微博转发至微博0人|分享到:阅读(112)|评论(0)|转载(0)|举报历史上的今天相关文章最近读者评论<#--最新日志,群博日志--><#--推荐日志--><#--引用记录--><#--博主推荐--><#--随机阅读--><#--首页推荐--><#--相关文章--><#--历史上的今天--><#--被推荐日志--><#--右边模块结构--><#--评论模块结构--><#--引用模块结构--><#--博主发起的投票-->页脚--------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