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伍*,男,出生年月,1974年8月**日,汉族,住荣县旭阳镇******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裁定KK公司为我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并承担因不为我办理手续期间的社保费用及补交2004年9月份至2006年8月的社保费用。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0年3月3日因与四川KK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自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3月15日受理了我的申请,由于案情较为复杂,至今还没有结案。在仲裁期间KK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我要求KK公司为我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但KK公司称需要等官司完了后才办理,但是官司了结可能还要等一年左右的时间,到时会造成社保关系不能续保的后果。由于我在2010年3月3日的申请书中没有提出转移社保关系的请求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应办理,KK公司不办理转移的行为不合法,因此我请求贵委裁定KK公司为我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并承担因不为我办理手续期间的社保费用及补交2004年9月份至2006年8月的社保费用。谢谢! 此致 自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敬礼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申请人: 2010年7月 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