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贸易术语与出口价格核算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贸易术语的含义、作用的了解和认识,对出口货物价格的构成、作价原则与方法、计价货币的选用与折算、成本核算、各种价格之间的换算以及价格条款内容的学习和掌握,能够准确合理地选用贸易术语,精于出口报价和还价核算,熟练运用和填制价格条款的内容。 [重点和难点] 贸易术语的选用;成本核算;价格构成及其核算;买卖合同中价格条款的规定。 [步骤与内容] 一、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1、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学习每种术语都应把握好它的价格构成、风险、手续、费用的责任划分。 2、贸易术语的作用 (1)明确责任,规范、简化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2)影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 (3)具有法律作用。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我们应了解惯例的解释对当事人有无法律约束力?我们学习与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意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可通过它的性质得到。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3)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体现在: ①合同双方若同意采用惯例来约束交易,则惯例对双方具有强制性,包括下列情况: A、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B、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②无论双方有无规定是否采用惯例(未明确排除),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往往采用某一惯例进行裁决。(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2、常用的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有许多,有关于术语方面、有关于支付、运输等方面的、下面主要介绍几种有关贸易术语方面的较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28年由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1930年、1931年、1932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故称《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共有21条,专门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合同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1919至1941年美国商会、进口商协会、外贸协会修订并采用现名(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它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 该惯例共包括6种贸易术语,它们是: ① EX(Point of Origin) 产地交货 ② FOB (Free on Board) 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③ FAS (Free Along Side) 在运输工具旁交货 ④ C&F (Cost and Freght) 成本加运费 ⑤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⑥ EX Dook (Named Port of Inportation) 目的港码头交货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原名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与1936年,后于53年、67年、76年、80年、90年进行五次修改与补充沿用至今,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 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它的特点有: ①将3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E、F、C、D四个组 ②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10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 ③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 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1、FOB——Free on Board (…name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常用术语之一,以FOB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提交相应单证及清关之后完成交货义务,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负担受领货物后的运输、保险,并承担有关一切风险与费用。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应理解:“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2)FOB术语属装运合同。 (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因对“装船”的概念各国解释不一,涉及到平舱、理舱等费用,为此,就形成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 ②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舵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④FOB Trimmed (FOB平舵费在内):指卖方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⑤FOB Stowed and Trimmed 注意: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及风险界限。 (4)个别国家对FOB 的不同解释: 《2000通则》与《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差异: ①交货地点 ②风险划分界限 ③适用的运输方式 ④出口手续的办理 2、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并负担租船订船,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官方证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变形: ①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②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 ③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 ④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 [提问] CFR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手续、费用的划分界限在哪里?适用那些运输方式?进、出口清关手续由谁办理? 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办理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须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 一切风险。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保险险别问题。 (2)租船订舱问题。 (3)卸货费用负担问。CIF的变形: ①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 ②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 ③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 ④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接) (4)象征性交货问题。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卖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提问] CIF术语下的交货地点、风险、手续和费用的划分如何?适用哪些运输方式?进、出口清关手续由谁办理? [思考题]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有何异同点? 4、FCA——Free Carrier (…name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在FCA条件下,卖方在约定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并在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后完成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买方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有关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 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费用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 买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提问] FCA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责任、费用的划分在哪 里?它适用于哪些运输方式? 注意事项: (1)FCA在不同运输条件下的交货条件不同。 (2)FCA条件下的风险转移因买方原因可提前。 (3)有关责任、费用划分问题: [提问]:FCA与 FOB术语的异同点在哪里? 5、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地点) CPT指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承运人保管时,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向买方提供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提问] CPT的交货地点,风险、手续、费用点、运输方式、清关? 注意事项 (1)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 (2)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6、CIP——Carrier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按CIP条件,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相应运费,以及投保货物运输险并支付保险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的处置下,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承担交货后的风险,并负担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货物自交货地点直到指定目的地为止的各项费用。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投保货物运输险。 (5)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6)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用的通常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正确理解风险和保险问题。 (2)应合理确定价格。 [提问] (1)CIP条件下的交货地点、风险、手续、费用的划分在哪里?适用哪些运输方式?清关手续向谁办理? (2)CIP与CIF的异同点如何? (3)FCA、CPT、CIP和FOB、CFR、CIF的异同点在哪里? (一) 其它七种贸易术语(一般了解) 7、EXW——Ex Works (…name place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的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提问】 (1)EXW的风险点、手续、费用的划分? (2)适用的运输方式是什么? 注意事项 EXW不是国际贸易中的常用术语,但按这一术语成交时,价格最低,对买方有一定吸引力,在采用时,应注意: (1)货物的交接。 (2)货物的包装和装运问题: (3)出口手续的办理: 8、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 port of shipment )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所派船只的旁边,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对FAS的不同解释 (2)注意船货衔接问题 9、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边境约定交货地点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边境约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 (3)承担将货物在边境约定地点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交通常的单证或在边境指定地点交货的其他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边境约定地点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在边境约定地点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关于风险转移问题: (2)关于边境交货地点问题。 10、DES——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水上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通常的卸货地点,并在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 (3)承担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交提货单或为买方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所需的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承担在约定目的港的船上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支付卸货费用,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共同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DES与CIF的区别 11、DEQ——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水上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港,承担卸货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 (3)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或为买方在目的港码头提取货物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目的港码头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支付卸货费用,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应明确进口税捐由谁支付。 DEQ(Duty Paid)关税已付。 DEQ(Duty Unpaid)关税未付。 DEQ(VAT Unpaid)增值税未付。——(VAT:Value added Tax) 12、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按照惯常路线和习惯方式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3)承担在指定目的地约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交提货单或为买方在目的地提取货物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和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 (1)进口结关是否便利。 (2)风险转移问题。对于税收种类。 (3)妥善办理投保事项。 (4)增值税是否已付,须注明。 13、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按惯常路线和习惯方式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3)承担在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负费用提交提货单或买方为提取货物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3)根据卖方的请求,并由卖方负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给予卖方一切协助,使其取得货物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 注意事项 (1)卖方投保问题(同DDU) (2)卖方能否取得进口许可证。否则,不用DDP (3)须明确某些费用(如增值税)是否已付。 【归纳】: (1)DAF、DES、DEQ的异同点。 同:它们均属到达合同(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 异:适用运输方式不同。 交货地点、风险点不同。 (2)DES 与DEQ的异同点: 同:①都适用于水上运输 ②卖方交货地点均在目的港(船上、码头) ③卖方均承担运输责任、费用、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风险、出口通关手续等。 异:①交货终止点不同(目的港船上、目的港码头) ⑵风险转移时间不同(船上转移,码头转移) 一、货物的价格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是交易双方都特别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买卖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规定在合同中价格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其内容直接对合同的其他条款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实际业务中,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价格,合理地采用各种作价办法,并订好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是十分重要的。 (一)价格的表示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的价格是由单价和总值构成的,单价包括四个部分: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 (二)货物的作价原则 价格直接反映了交易双方的利害关系,为了顺利成交,买卖双方要本着互利的原则,确定适当的价格。 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在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地区)政策,按我方的经营意图确定适当的价格。 (三)货物的作价办法 在国际贸易买卖中,作价方法多种多样,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采取如下作价方法。 1、固定价格。固定价格是指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价格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 按照《公约》的有关规定,合同中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用明示的方法规定,也可以用默示的方法规定。只要当事人根据合同或事先约定可以将价格明确、具体地规定下来,都可以算作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的规定方法是国际市场上较常见的方法。这种做法明确、具体、肯定,也便于核算和执行。 但在实际业务中,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有两个明显的缺陷; (1)合同缺乏稳定性。 (2)存在价格变动的风险。 注意事项; (1)必须对影响商品供求的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价格的走势作出判断,以次作为决定合同价格的依据。 (2)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慎重选择订约对象。 2、非固定价格 如果市场变化频繁,价格前景捉摸不定,客户对成交价格难以确定,为促成交易,在定价方面,也可采用一些灵活的 变通做法,可采用非固定价格的方法。 (1)非固定价格的种类 ①具体价格待定。A、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作价时间。(适用于双方有长期交往,或是在作价原则上已有习惯做法的条件下)。B、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作价时间和作价方法。 ②暂定价格。 ③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 (2)采用非固定价格的利弊 有利之处: ①有助于暂时解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分歧,双方可先就其他条款达成协议,早日签约,待日后再确定价格。 ②解除客户对价格风险的顾虑,使之敢于签定交货期长的合同。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出口市场,有利于生产、收购和 出口计划的完成。 ③采用非固定价格,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双方的价格风险,但有利于出口方不失时机地做成生意,也有利于进口方保证一定的转售利润。 不利之处: 先订约后定价,不可避免给交易带来较大的不稳定性。 注意事项 (1)明确规定作价标准。 可根据不同商品, 采用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①以有代表性的商品交易所公布的价格为准。 ②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准。 ③以国际市场结合销售地市场价格为准。 ④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2)谨慎选择作价时间。 ①在装船前作价。其好处是,作价后交货,对出口及时收汇较有保障。 ②装船时作价。 ③装船后作价。一般只应用于作价标准明确具体或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时,如可凭暂定价收汇的场合。 (3)充分考虑采用非固定价格对合同成立的影响。要考虑各国法律及《公约》的有关规定。 3、价格调整条款(Price Adjustment Clause) 价格调整条款是指在订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和工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动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它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期较长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 P = P0×(A+B ) 式中,P为商品交货时的最终价格;P0为签定合同时约定的初步价格;M为计算最终价格时引用的有关物价指数;M0为签定合同时引用的有关物价指数;W为计算最终价格时引用的有关工资指数;W0为签定合同时引用的有关工资指数;A、B、C分别为签定合同时确定的有关价格中各要素所占的百分比。 由于这类规定是以工资和原材料指数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因此在采用时,必须注意工资指数和原材料价格指数的选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总之,在采用价格调整条款时,合同价格的调整是有条件的。只要用来调整价格的各个因素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从总体看没有超过约定的限度,合同原订的价格对双方当事人就仍然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规定的价格也就是最终价格。 (四)货物的计价货币 1、出口国货币。 2、进口国货币。 3、第三国货币。 在进出口业务中,选择使用何种货币计价或支付,首先要考虑,货币是不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对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需考虑其稳定性。在出口业务中,一般应尽可能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稳定且趋势上浮的货币,即所谓“硬币”或称“强币”。如果买卖双方所在国签有贸易支付协定的应使用协定中所指定的货币。 进出口业务中,常用的计价货币有: 美元(US$或USD);英镑(£或GBP);欧元(EUD);加拿大元(CAN$或CAD);港元(HK$或HKD);日元(J¥或JPY);瑞士法郎(SF或CHF);法国法郎(FF或FRF);德国马克(DM或DEM)等,上述计价货币的第一种表示法为货币简写符号,第二种表示法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货币符号,在报价中均可使用。 (五)计价货币的汇率折算 1、将本币折成外币用买入价; 2、将外币折成本币用卖出价。 3、一种外币折成另一种外币,按照银行外汇牌价(用买价则都用买价)将两种外币都折成人民币,然后间接算出两种外币的兑换率。 (六)佣金与折扣 实际业务中,在磋商和确定价格时,往往要涉及到佣金和折扣的规定。正确掌握和运用佣金与折扣,有利于灵活掌握价格和调动外商经营我产品的积极性。 1、佣金。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而收取的报酬。 正确运用佣金,可以调动中间商推销和经营我商品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1)佣金的规定方法:用文字表示;用英文字母“C”代表佣金或者用绝对数表示。 (2)佣金的计算方法。 以买卖双方的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佣金;以FOB价为基础计算佣金。 佣金的计算公式: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1-佣金率) 2、折扣。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一定的价格减让。 使用折扣主要是为了照顾老客户,确保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等目的。 (1)折扣的规定方法。用文字明确表示出给予折扣的比率;用绝对数表示。 (2)折扣的计算方法。 折扣通常是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 单位货物折扣额=含折扣价×折扣率 净收入=含折扣价×(1-折扣率) =含折扣价-折扣额 3、佣金与折扣的支付方法。 (1)佣金的支付方法:在交易达成时就向中间商支付或者卖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佣金。 (2)折扣的支付方法:折扣一般在买方支付货款时支付。 (七)价格构成 出口商品价格的构成包括成本、费用和利润三部分。 1、成本(cost)—— 出口商品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进货成本三种类型。 2、费用(expenses/charges)—— 出口商品的费用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两部分。 (1)国内费用。项目较多,主要有: ① 加工整理费; ② 包装费用; ③ 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④ 国内运输费用(仓库至码头、车站、空港、集装箱运输场、集装箱堆场); ⑤ 拼箱费(如果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⑥ 证件费用(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⑦ 银行费用(贴现、手续费等); ⑧ 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⑨ 港区港杂费(出口货物在装运前在港区码头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 ⑩ 经营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交际费等费用)。 (2)国外费用主要有: ①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 ②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③如果有中间商,还应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3、预期利润(expected profit)—— 在出口交易中,利润对于出口商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它是价格构成中必不可少的。 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贸易术语其价格的基本构成为: FOB价(FCA价) =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价(CPT价) =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 = FOB价 + F CIF价(CIP价) =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国外保险费(I) = FOB价 + F + I = CFR价 + I (八)价格核算要点 1、成本核算。 对于从事出口的贸易公司来说,需要了解的主要是进货成本。一般是指国内供货商的报价,它包含了增殖税。在实践中,由于许多商品都尚未采取足额退税,我们就有必要掌握如何根据增殖税以及实际退税率来计算出口商品的实际进货成本。 实际进货成本 = 进货成本(供货商报价)-出口退税额 因为 进货成本 = 货价+增殖税额 = 货价+货价×增值税率 = 货价×(1+增值税率) 所以 货价 = 又因为 出口退税额 = 货价×出口退税率 = ×出口退税率 所以 实际进货成本=进货成本-进货成本× =进货成本×(1- ) 2、费用核算 (1)出口运费核算 件杂货物运费核算: 件杂货物海运运费主要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构成。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共有八种: ① 按货物的毛重(weight ton)。费率表上用“W”表示。 ② 按货物的体积(measurement ton)。费率表上用“M”表示。 ③ 按货物的价值。费率表上用“A.V”表示。 ④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费率表中用“W/M”表示。 ⑤ 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费率表中用“W/M or A.V”表示。 ⑥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费率表中用“W/M plus A.V”表示。 ⑦ 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⑧ 临时议定运价(open rate)。 ⑨起码费率(minimum rate)。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不同商品混装在同一包装内,则全部运费按其中较高者计收。同一票商品如包装不同,其计费标准及等级也不同。托运人应按不同包装分列毛重及体积,才能分别计收运费,否则全部货物均按较高者收取运费。同一提单内如有二种或二种以上不同货名,托运人应分别列出不同货名的毛重或体积,否则全部将按较高者收取运费。 基本运费一般不常发生变动,但由于构成海运运费的各种因素会经常发生变化,各船公司就采取征收各种附加费的办法以维护其营运成本,附加费主要有:超重附加费(over weight surcharge)、超长附加费(over length surcharge)、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surcharge)、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选择港附加费(optional fees)、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ation surcharge)、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or bunker surcharge,缩写为BAF)、货币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缩写为CAF)、等。各种附加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百分比表示,即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比;另一种是用绝对数表示,即每运费吨增加若干金额,可以与基本费率直接相加计算。 由于班轮运价表的结构不同,运费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单项费率运价表只要找到商品列名,也就找到了运价和计算单位,再加上有关的附加费即可求得该批货物的总运价。等级运价表的计算程序较为复杂,应先根据货物的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计费等级(CLASS)和计算标准(BASIS);然后根据货物的等级和计收标准以及装运港和目的港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运费率;最后加上各项须支付的附加费,所得出的总和就是有关货物的单位运费(每重量吨或每尺码吨的运费),再乘以计费重量吨或尺码吨即得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 在没有任何附加费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 F = f×Q 式中:F为总运费;f为基本费率;Q为货运量 在有各种附加费,而且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收取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 F = f×(1+S1+S2+……Sn)×Q 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的百分比。 在各项附加费按绝对数收取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 F = (f+S1+S2+……Sn)×Q 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 例如: 某企业出口柴油机一批,共15箱,总毛重为5.65公吨,总体积为10.676立方米。由青岛装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轮船,经香港转船至苏丹港,试计算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首先,按柴油机的英文名称,查阅货物分级表,柴油机属于10级货,计算标准为W/M;然后在中国——香港航线费率表中查出10级货从青岛运至香港的费率为22美元,香港中转费为13美元;再从香港——红海航线费率表中查出10级货的费率为95美元;最后查附加费率表,了解到苏丹港要收港口拥挤附加费,费率为基本运费的10%。由于该批货物的尺码吨(10.676运费吨)较重量吨(5.65运费吨)为高,而其计费标准为W/M,所以应按尺码吨计,因此,该批货物的总运费为: F = [22+13+95×(1+10%)]×10.676 =1489.302 (美元) 集装箱海洋货物运费核算: ○某种货物装箱方式是8台装一纸箱,纸箱的尺码是54×44×40㎝,毛重为每箱53㎏,根据理论算法计算该类货物集装箱运输出口时的装箱数量。(根据20英尺、40英尺的重量和体积分别计算装箱的最大数量) 解: 如果按重量计算, 每个20英尺的集装箱可装数量为: 17.5÷0.053 = 330.19箱,取整为330箱,共计2640台; 每个40英尺的集装箱可装数量为: 25÷0.053 = 471.70箱,取整为471箱,共计3768台; 如果按体积计算: 每个20英尺的集装箱可装数量为: 25÷(54×44×40×10-6)= 263.05箱,取整为263箱,共计2104台; 每个40英尺集装箱可装数量为: 55÷(54×44×40×10-6)= 578.70箱,取整为578箱,共计4624台。 由上述计算我们可以看出,以重量法计费的货物通常用20英尺集装箱;而以体积法计费的货物则用40英尺集装箱更为节省运费,当然,运费的计算标准可以查货物等级表得到。 目前我国出口货物集装箱运价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按杂货的费率加收附加费;另一类是以每一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即综合费率。 A、杂货费率加收附加费。(同上) B、包箱费率。这是以每一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其规定方法有三种: ①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不分货物种类,也不计货量,只规定统一的每个集装箱收取的费率。例如: 中国—新加坡航线集装箱费率 CHINA—SINGAPORE CONTAINER SERVICE (美元,IN USD)装运港 PORT OF LOADING货物种类 COMMODITIESCFS/CFSCY/CYPer F/T20’FCL40’FCL上海杂货78.001100.002050.00青岛杂货80.001450.002150.00…………… ②FCS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例如: 中国—澳大利亚航线集装箱费率 CHINA—AUSTRALIA CONTAINER SERVICE (美元,IN USD)基本港:Brisban, Melbourne, Sydny, Fremantle等级(CLASS)计算标准(BASIS)20’(CY/CY)40’(CY/CY)LCL(per F/T)1-7W/M-13W/M-20W/M ③FCB包箱费率 (freight for class & basi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物类别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费率。例如: 中国—地天一航线集装箱费率 CHINA—MEDITERRANEAN CONTAINER SERVICE (美元,IN USD)基本港:Algiers, Marseilles-FOS等级(CLASS)LCL per WLCL per MFCL 20’(CY/CY)FCL 40’(CY/CY)1-7131.00100.002250.004200.008-.00102.002330.004412.0014-.00110.002450.004640.00 第一种费率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因而时有调整;后两种是按不同货类或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这种包箱费率的特点是将杂货的20个等级费率高的压下去,低的提上来,即砍两头留中间,国轮分四个档次,外轮分7-8个档次。例如:国轮将杂货等级的1-7级、8-10级、11-13级、14-20级合并,各定为一个档次费率。 此外,集装箱除上述基本费率外,尚有其他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费用,如运箱费、吊装费、装箱费、拼箱费、滞期费、堆存费、交接费等。 ○湖州正昌贸易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口一批打字机到澳大利亚的悉尼,货物用纸箱装运,每箱的尺寸为44×44×30㎝,毛重是22㎏,每箱装四台,装一个40英尺的集装箱,试计算每台的单位运价为多少美元? 解:查货物等级表,打字机为12级货,按“M”标准计费,一个40英尺集装箱可装打字机的数量为 55÷(44×44×30×10-6)= 946.9697(箱),取整为946箱, 946×4 = 3784(台) 又查中国—澳大利亚航线集装箱费率表,12级货的40英尺集装箱的包箱费率为3420美元,则打字机的单位运价为 3420÷3784 = 0.90(美元/台) (2)保险费核算 出口合同采用CIF或CIP条件时,保险由我出口方办理,因此,有必要进行保险费的核算。 保险费是通过确定保险金额后乘以一定的保险费率得到的。 无论采用FOB(或FCA)、CFR(或CPT)、CIF(或CIP)中的哪一种贸易术语成交,保险金额一般是以CIF(或CIP)价格为基础计算的,通常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在CIF(或CIP)价格的基础上予以加成后确定,如双方无约定,根据有关的国际惯例,保险加成率为10%。 保险费率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我国出口货物的保险费率按照不同商品、不同目的地、不同运输工具和不同险别分别制定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大类。凡属“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中所列货物,在计算费率时,应先查出“一般货物费率”,然后再加上“指明货物加费费率”。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金额 = CIF(或CIP)价×(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 CIF(或CIP)价×(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或者,根据国际惯例: 保险费 = CIF(或CIP)价×(1+10%)×保险费率 例如:○ 出口一批灯具从上海海运运至法国马赛港,CIF总金额为18万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一般货物费率为0.6%,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为2%,附加战争险,费率为0.03%,应付保险费若干? 解: 保险费 =×(1+10%)×(0.6%+2%+0.03%) = 5207.40(美元) 如果该笔交易未采用CIF(或CIP)价格,而是采用了FOB(或FCA)价,或者采用了CFR(或CPT)价,则保险手续应由买方办理并由其支付保险费。此时,应将FOB价或CFR价换算为CIF价,然后再确定相应的保险金额。 根据已知: CFR价 = FOB + F CIF价 = CFR价 + I = CFR价 + 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由此得出FOB、CFR、CIF三种价格的换算公式: CIF价 = CIF价 = 同理得出: CIP价 = CIP价 = 例如:○ 一批出口货物CFR价为25万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二成投保海运一切险,如保险费率为0.6%,则CIF应报何价? 解: CIF价 = = = =.05(美元) (3)佣金的核算 含佣价 = 净价+佣金 佣金 = 含佣价×佣金率 含佣价 = 净价+含佣价×佣金率 整理后得: 含佣价 = 计算佣金有不同的方法,最常见的是按交易额(即发票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例如:○ 卖方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IFC3%,则 佣金 = 含佣价×佣金率 = 1000×3% = 30(美元) 卖方每公吨的实际收入为: 净价 = 含佣价-佣金额 = 1000-30 = 970(美元) (4)出口税收核算 对出口货物,大部分商品免征出口税,目前我国出口税则仅36个税目。征收出口税的产品基本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对于需要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税率,从价征收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额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乘以出口关税税率得到的。(出口商品关税税率表见附录五) 出口关税税款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税税额 = 完税价格×出口税税率 完税价格 = 如出口货物以其他贸易条件成交,需先将货价折算成FOB价,再计算税款。例如: ○ 某公司出口苯4 500桶,每桶净重100公斤,毛重102公斤,每公吨售价CFR香港7 610港币,运费为每公吨850元RMB,填发税款缴纳证填发之日的外汇牌价为:1港币 = 1.1266 RMB,求应征关税税款。 解:根据税则归类,苯应归入税,出口税率为40% 将总货价折算成RMB: 7 610(元港币)×1.1266×450(公吨) = 3 858 041.70(元人民币)(计算保留至分) F = 850(元人民币)×459(公吨)=390 150(元人民币) (运费以毛重计) FOB价 = CFR价-F = 3 858 041.70-390 150 = 3 467 891.70(元人民币) 完税价格 = = = 2 477 066(元人民币)(完税价格保留至元) 出口关税税额 = 2 477 066×40% = 990 826.2(元人民币) (5)其他费用核算: 银行费用通常是指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时所交的费用。银行通常是按成交的发票金额的一定的百分比来收取费用,计算时应按报价来核算。 垫款利息是指出口商在国内购进货物至从国外买方收到货款期间由于资金的占用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出口商给予买方远期付款时的利息损失。垫款利息的计息是按照采购总成本进行核算,远期收款利息一般按成交金额来核算。 如果货物的托运、订舱、报关、装箱等委托货代公司来办理,则相关费用统称为包干费用,应计入总费用中。 3、利润核算 利润是企业的收入,其核算的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可以以某一固定的数额作为单位商品的利润额,也可以用一定的百分比作为利润率来核算利润额,其计算基数可以是生产成本或是购货成本或是出口成本,也可以是销售价格。计算方法有: 方法一: 价格=成本+利润额 =成本+成本×利润率 =成本×(1+利润率) 利润额=成本×利润率 方法二: 价格=成本+利润额 =成本+价格×利润率 价格-价格×利润率=成本 价格×(1-利润率)=成本 价格 = 利润额 = 价格×利润率 ○例如:某出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为90元,利润率为20%,分别用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价格和利润额。 方法一: 价格 = 成本×(1+利润率) = 90×(1+20%)=108(元) 利润额 = 成本×利润率 = 90×20% =18(元) 方法二: 价格 = = = 112.5(元) 利润额 = 价格×利润率 = 112.5×20% = 22.5(元) 由此可见,计算利润的基数不同,价格和获取的利润额就不一样。因此,在进行价格核算时必须注意公司计算利润的基数,以利正确报价。 ○出口报价核算举例: 正昌贸易公司收到新加坡HUIHE公司的来电,询购某种货号的运动服2000套,计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该运动服的国内购货成本为每套人民币380元(含税),出口包装为20套装1纸箱,毛重16千克,纸箱尺码是66×66×57厘米,出口包装费用为每箱30元,国内运杂费共计2000元,商检报关费共计800元,港区港杂费共计700元,其他费用共计1500元,正昌公司向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8%,预计垫款时间为6个月,银行手续费为0.5%,该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8%,预期利润为8%,海洋运费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的包箱费率为1100美元,客户要求按成交价格加一成投保,保险费率为0.85%,新加坡公司要求在报价中包括给该公司的3%的佣金,当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8.27比1。试报出每套运动服出口的FOB、CFR和CIF价格。 解: 实际成本 = 380- ×8% = 354.0171(元/套) 国内费用(套) = 150÷20+(2000+800+700+1500)÷2000+380×8%× +报价×0.5% = 19.2+报价×0.5% 佣金 = 报价×3% 海运运费 = 1100÷2000 = 0.55(美元) = 4.55(人民币元) 保险费 = CIF价×110%×0.85% 预期利润 = 报价×8% FOBC3%价 = 实际成本+国内费用+佣金+预期利润 = (354.0171+19.2)÷8.27+FOBC3%×0.5%+FOBC3%价×3%+FOBC3%价×8% = 45.+FOBC3%×(0.5%+3%+8%) FOBC3%价 = ≈50.99(美元) CFRC3%价 = 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运费+佣金+预期利润 = (354.0171+19.2)÷8.27+0.55+CFRC3%价×0.5%+CFRC3%×3%+CFRC3%×8% = 45.+CFRC3%价(0.5%+3%+8%) CFRC3%价 = ≈ 51.61(美元) CIFC3%价 = 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运费+保险费+佣金+预期利润 = (354.0171+19.2)÷8.27+0.55+CIFC3%价×0.5%+CIFC3%价×110%×0.85%+CIFC3%价×3%+CIFC3%价×8% = 45.+CIFC3%价(0.5%+110%×0.85%+3%+8%) CIFC3%价 = ≈ 52.16(美元) 答:US$50.99 PER SET FOBC3 SHANGHAI. US$51.61 PER SET CFRC3 SINGAPORE. US$52.16 PER SET CIFC3 SINGAPORE. (九)盈亏核算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外贸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其最大的特点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而出口成交价格是由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来决定的,并且要受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的影响。为了能够确保在盈利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在对外成交前应根据外商提出的要求,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认真做好盈亏核算工作。 1、出口总成本和出口成本价格 出口总成本:指外贸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它由以下几个基本因素构成: 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出口税) 出口成本价格:指企业以出口总成本 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价格。 两者区别:后者不涉及有关国外的 任何费用;前者可能包括单位商品的国外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和佣金等)。 2、出口外汇净收入与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外汇净收入: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国外劳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如FOB价) 出口换汇成本:指某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 3、出口盈亏额和出口盈亏率 出口盈亏额: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 出口盈亏率:指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数表示。 出口盈亏率= ×100% (十)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方面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四、规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 1、合理地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偏高或偏低; 2、根据船源、货源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 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必要时可加订保值条款;; 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方法,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 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6、如交货品质、交货数量有机动幅度或包装费用另行计价时,应一并订明机动部分作价和包装费计价的的具体办法; 7、单价中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港口名称,必须书写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归纳】 价格问题是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共同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合同中价格条款反映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买卖双方为了顺利达成交易,都要从各自的情况出发,根据使用不同的贸易术语,认真核算价格,预算盈亏。在此基础上,正确掌握价格和使用不同的作价方法,灵活运用佣金与折扣,结合经营意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确定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