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

时间:2012-08-26 00:53来源:紫萱58 作者:白龍 中国法律网
知识产权管理师:葛晟
IP Manager:Cheng GE
TEL:086-10--8025

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 (软件名称版本号) 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 (软件名称版本号) 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 (软件名称版本号) ,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签订日期:
知识产权管理师:葛晟
IP Manager:Cheng GE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Beijing Sheng Feng Law Firm
北京盛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Beijing Sheng Bang IPR Co., Ltd
北京盛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Beijing Sheng Feng IPR Co., Lt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516-517室
ADD:Room 516-17,5th floor, Zhong Guan Cun Building, 27 Zhong Guan Cun Road, Haidian,Beijing, China,

TEL:086-10--8025
FAX:086-10-
ph.

MSN:cnlaw8025@
E-mail:gc@
Web: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