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老父亲已去世近5年的2012年8月27日,已满60岁的老林一纸诉状递交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湖区人民政府,请求判令被告其亡父林某与继母的。 而这起行政诉讼的背后,是一起延绵多年、历经多次判决和调解的遗产继承官司。在这期间,“母”子成仇、兄妹反目,原告与被告身份相互转化。 当诉讼再起:子女可否诉请撤销父母的结婚证?父已亡结婚证还能撤销?遗产纠纷能否借此案最终得到平息?南昌中院立案庭廖庭长称,此案或成江西省首例子女申请撤销父母结婚证案。 “岚乡”与“兰香”名字不相符,结婚证被疑造假 她身份证和户籍《登记表》上的名字是“赵岚乡”,申请仲裁证据保全。而她登记在结婚证上的名字是“赵兰香”。 两字之差,成为了老林的质疑对象。 8月27日,南昌市民老林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行政诉讼状,将西湖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诉被告没有依据当时适用的《婚姻登记法》(1985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第四条规定认真核实当事人身份的行政违法,并诉请判决被告撤销没有法律效力颁发的“林某与赵兰香”的结婚证。 这份南昌市西湖区政府签发于1990年3月16日的结婚证,男方是老林已于2008年因病去世的父亲林某,女方是他今年已75岁的继母赵岚乡。 “该结婚证涉嫌伪造,或者涉嫌以虚假的身份证件骗取,用于骗夺他人财产!”老林在这份特殊的诉状中写道。 而在受理诉讼状时,中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申请的工作人员在“子女是否具有这类申请主体资格”的问题上考虑了许久,最终选择收下审核材料。 南昌中院立案庭廖庭长表示,这类案件并不多见,如立案或成江西省首例子女要求撤销父母结婚证案件。 而这例特殊行政诉讼案件的背后,是一起历经多次判决和调解的房产继承官司。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