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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剑芳:医疗事件,喧哗归喧哗,真相是真相

时间:2011-12-10 18:06来源:《直销》杂志 作者:苏阳 中国法律网

  首席评论

  □梁剑芳

  刚出生1天的孩子因排便不畅,经深圳市儿童医院一系列检查后为先天性巨结肠,建议先施行造瘘手术,尔后再行肠道修复手术,治疗费用预计超过10 万元;而广州市儿童医院的根据情况建议观察,并开了价值8毛钱的石蜡油口服帮助排便,结果症状随之缓解。深圳市民陈先生因此要追究深圳市儿童医院的责任,并怀疑医院大检查、滥用药。(《羊城晚报》2011年9月8日)

  消息见报之后,引来各方议论纷纷,10万元和8毛钱的强烈对比,刺激着民众的神经,一时间,舆论的天平完全一边倒,谴责、讽刺与挖苦,占了绝对的上风……

  然而,离开舆论的漩涡,退一步细细品味和观察,发现事情可能并不像人们所断言的那样。深圳市儿童医院对患儿“先天性巨结肠”的诊断,并非毫无依据。广州市儿童医院的医生用8毛钱的石蜡油缓解了患儿的症状,但是当事医生的诊断,也有“先天性巨结肠未排除”。因此,断言深圳市儿童医院误诊,尚言之过早。

  人体不同于机器,可以拆离开来细细打量。对于疾病的诊断,除了借助客观的器械检查,主要依赖于接诊医生多年的经验积累和逻辑思维过程。不同的疾病,可能有着相同的症状表现。同一种疾病,也会随着病情的进展,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症状。疾病表现千变万化,个体差异千差万别,除去责任心之外,在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认识水平、临床技能、经验积累和处置习惯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同一个,在不同的医院、不同的医生那里,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诊断,在相同的诊断之下也可能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像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那样高度一致的情况,是很难出现的。退一步说,即便真的存在误诊,只要医院没有违反基本的诊疗常规,医生没有因为责任缺失或利益驱使而渎职,也不应该被无限上纲地谴责。

  不过,透过事件我们也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问题:或许患儿病情的进展,最终证实深圳医院的诊断并无错误,但从深圳儿童医院如临大敌和广州儿童医院举重若轻的处置方式来看,两地医院、医生的诊治水平存在差异,当是毋庸置疑的。深圳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医疗水平与其经济地位并不相称,乃是民众和业内的共识。而舆论的偏向如此之明显,甚至有诛心之论,分明是关系极度紧张的投射,说明医生和医院的信任度降到了冰点。比如,有网友在跟帖中说“现在的医院都只认钱,现在哪里还有好医生?”可是,建议手术的深圳医生是医生,8毛钱缓解症状的广州医生也是医生,总不能两个都是坏的吧?诸如此类经不起推敲的情绪化语言随处可见,此时,谴责、讽刺与挖苦已经成了一种无意识的狂欢,至于事件本身反而并不重要了。

  窃以为,对于医疗事件而言,还是“技术的归技术,责任的归责任”的好。将两者混为一谈,只能使医患关系更为紧张尖锐,让诊疗过程增添更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于医患双方都有害无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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