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方案》是征收土地时必须上报的“一书四方案”中之一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是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过程中的关键性材料,与农民土地权益息息相关。 1、征收土地方案的编制主体与内容 (1))征收土地方案编制的主体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2)《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 征收土地方案要说明被征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以下材料: B、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 C、被征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对本方案的意见。 D、1:500至1:1000征地红线图,能反映征地范围、面积、利用现状及权属关系。 2、征地方案的编制程序 征地方案的编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征地范围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年度建设占地指标,法定婚假是几天。城市或村镇规模确定的各地块的用途,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确定建设用地位置即为征地范围。对经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按具体项目用地要求并经论证批准确定建设项目的准确位置,即为征地范围。 (2)告知征地情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产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