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投诉集中六大问题来源:作者: 据北京市消息,近来本市商品房投诉数量居高不下,且群体投诉有所增加。投诉内容集中反映出六大问题:1、一些开发商违法开发、建设、销售商品房,使消费者无法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此类投诉主要反映本市郊区村、镇、乡有关部门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以村委会的名义向城市居民出售。他们往往向买房人承诺能办所谓的产权证,但实际上不能给购房人办理正式、合法的产权证书。此类问题严重侵害购房消费者的财产权,由于涉及范围广,受侵害的购房消费者众多,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开发商合同违约拒不赔偿引发纠纷。 不少购买期房的消费者反映,他们购买的房子到期不能交付,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一些开发商在违约情况下拒不向购房消费者支付违约金,使消费者房子、违约金和所付款一样也得不到。此类情况在商品房投诉中占相当比重。 3、部分开发商未经购房消费者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不少购买期房的消费者反映,开发商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与销售前提供的样板房差距很大,与广告宣传的户型设计、房屋功能也有较大出入。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被改作它用。有的是又建一栋新楼准备销售,有的是建存车处、锅炉房、配电室。这些新添的建筑物影响了相临住户的采光,增添了噪音,减少了绿地,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4、商品房面积缩水仍是投诉热点这类投诉反映的问题,一是开发商不将分摊的公摊面积的数量、部位、计算办法明示给购房消费者;二是购房消费者怀疑面积不准确时,有关检测部门拒绝复检;三是一些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面积严重缩水,购房消费者要取得相关资料和证据十分困难,不公平交易严重侵害了。 5、物业管理不规范,购房消费者难成真正的主人。 消费者反映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仍很多。一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问题相互推拖,购房消费者权益难保障;二是相当多的开发商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属于购房消费者所有的公摊面积产权,想知道劳动。且公摊部位所得的经营性收入业主委员会也无法知情和支配,购房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侵害;三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购房消费者所交纳的物业费不符,业主不满;四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不能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公约》,小区内物业管理混乱。 6、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一些购房人反映,开发商提供的期房销售合同很不规范,十分简单,语言表述也含混不清。因此,屡屡出现消费者购房后开发商的承诺不兑现的情况,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很难抓到证据。消费者李某投诉,交付的房屋天窗、通风道与图纸不符,影响了房屋的实用性,而开发商辩称是消防局检查时不合格改的。消费者崔某反映,期房合同中约定装修标准是“四白落地”,而交房时却一面也没白,开发商称是环卫局检查时说涂料不环保,不许涂漆了。消费者沈某投诉,合同图纸中阳台上有门,交付时门没有做,开发商说是征求了买房人的意见,大部分购房人都不愿做门,所以取消了。 北京市消协投诉部分析认为,目前本市商品房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首先说明广大购房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反映出少数开发商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操作严重;另外也反映出在商品房销售的各个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消费者遇到问题往往无法可依。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有效地保护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买房人,首先一定要认真审查售房单位的“五证”,了解开发商的资信,不合法的房子千万不要买;其次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加大对不法开发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审批,随时检查,对已经明确的违规行为应给予严厉处罚;第三,北京市消协将密切关注购房消费者投诉的新问题、新动向,积极引导房地产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同时要继续执行投诉披露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操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开发商,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将在媒体上公开披露,予以曝光。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