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拒不道歉被强制执行来源:未知 作者: 时间:2012/02/09 推荐执行法律师:知名空调企业格力被判败诉的“中国家电虚假宣传第一案”,日前又有最新进展,被告重庆格力电器公司由于拒不执行判决要求的公开道歉和赔偿,现已被法院,其中元赔偿款已由法院代扣,登报赔偿也将由法院代为执行。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据了解,2009年8月24日,格力因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构成虚假宣传。具体判决如下:重庆格力电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重庆美的空调销售公司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并且在《重庆商报》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格力空调在国内空调市场一直以“销量第一”自居,这次销量做假被告被业界认为是对格力品牌及市场地位的严重打击,故格力公司败诉后拒不认错和赔偿,企图做“老赖”蒙混过关。有关人士认为,格力公司拒不院判决的行为属知法犯法,一错再错。市场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希望格力公司不要再靠虚假宣传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 案件回放: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