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父母官、新闻媒体、朋友:您们好! 我是湖北省宜昌联运公司刚退休的职工胡昌瑞,请求您们能在万忙中看看这封求助信帮帮我这个弱者吧! 命运待我太不公平了,22岁正是人生最美丽的年华,意外的工伤改写了我的人生。近30年来,因为工伤我至今孤身一人,因为工伤我时常要忍受伤痛的折磨,因为伤心人前我从不提起,只有在角落里才悄悄地舔侍自己的伤口……这好象还不够残酷,三年前新上任的领导突然要取消我的工伤待遇,这才导演出今天这没完没了的一幕。 我的工伤是1979年在武汉市第八人民医院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肠道严重烧伤,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三级医疗事故。按照当时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劳动局、武汉市卫生局等六家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湖北省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暂行规定〉的通知》宜昌市劳动人事局于1986年8月因工伤后遗症致函我当时的所在单位宜昌市轮船公司,要求“比照工伤待遇给予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25年里[1979.5-2004.11],虽然我还换过单位,我的“工伤”问题无论是医院、卫生局、单位、劳动局等各个环节上从未受到过质疑,而且各种手续都是由单位出面办理的,这或多或少对我也是心灵上的安慰,但是隐患也从此种下,用前任办事人员的话说“由于忙,把工伤办证的事就搁置下来了,还说:市劳动局说等取回武汉市卫生局证明再办工伤证”。可是我个人并不知道办工伤证的意义所在?我并没有放弃啊?工伤待遇原单位都一直执行着呀! 2004年11月新领导上任不久,就通知我下岗待业,并且降低工资待遇。我说我是工伤,并表述了我的意见,之后领导对我成见加深,甚至达到到不理不睬以及出手将一个病弱女子险些推倒、两次请社会流氓对我恐吓的程度。在明明1986年宜昌市劳动局就给我单位出具过工伤证明的前提下,说是为了我工伤后遗症的后期治疗问题,2005年要我再次到湖北省劳动厅进行伤残鉴定,你看劳动。我照做了,后遗症的鉴定结论为: “七级伤残”。按说此后的事应该顺理成章了吧?鉴定结论回来后不但不给我办工伤证,反而设套取消了我的工伤资格:单位串通市劳动局拟好了一份意见书,内容是工伤一次性补偿、终止劳动保险关系等。在我个人还未签字的情况下,市劳动局医保科却先行批复了,我不同意,单位就软硬兼施做我工作,利用我对上级部门的信任,硬要我签字,而且我签什么都不行,只许签“接受本处理意见”,我的任何真实意见都不许表露,因此表格上留下了被我反复多次划掉的签字痕迹。至此市劳动局也就卷入了事件中,并且成了最有力的挡箭牌。我明白了这是圈套,找到湖北省劳动厅要求行政复议时,如何网上挣钱。被告知“宜昌市劳动局盖的只是市医保科的部门章子,不属行政行为,不予复议”。这一招确实狠毒,证实了市劳动局:“你告到哪都告不发”的断言。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市领导都认为我有理,几次出面协调。市劳动局知道领导的时间和耐心都是有限的,采取的办法就是软拖,我不知道他们当着市领导的面是怎么答复的,反正我去找他们要么态度粗暴之极、要么不理不睬不接待、后来干脆说我的材料他都没见过,可是2007年12月26日宜昌市政府领导要我再次送材料给他,他拒绝接受。没想到就在党和政府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依法行政的今天,宜昌这个地方个别行政部门竟是如此行政! 三年的上访之路,我的辛酸难以言表……能找的我都找遍了,一件事实清楚、手续齐全的工伤,只要求市劳动局盖上行政章就可执行,或者你不批准也明确告诉我理由,也盖上行政章驳回。可是市劳动局一不接待,二不做有效答复,扬言让我去告。可是你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别人告什么?再说就那点工资除了吃饭,连看病都不够,哪还打得起官司啊! 我不禁要问:http://www.5law.cn。 1 宜昌市劳动局为什么就要躲躲闪闪,就是不敢给予正面的、明确的答复呢? 2 劳动保险关系是不能随便终止的,他们终止我劳动保险关系的理由是什么? 3 既然要终止劳动保险关系,为什么还要我去武汉做伤残鉴定? 4上级主管部门先批复,当事人后签字符合正常的办事程序吗? 5省劳动厅都说医保科盖的章子不属行政行为,不具法律效力,那么就是这枚章子随意终止了我的工伤待遇,这就有法律效力吗? 6处理意见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是受到胁迫才在上面签字的。我这冤还有处申吗? 太难了。孤单的一个人,走到今天已是叫天不应,叩地无门,伤痛,更有一次次心灵的重创,多少回我都想过放弃了,可是想想越来越频发的伤痛,今后怎么过呀?今天只有求助离正义最近的父母官、新闻媒体、朋友帮帮我,让我赶快结束这没完没了的恶梦吧!在此先谢谢了! 致礼! 胡昌瑞 电话:0717- 邮箱地址:hcraxyxi@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