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公证根据规定,赡养协议公证应当由被赡养人或赡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赡养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关系;(3)赡养人应尽的主要赡养义务,包括照顾被赡养人衣、食、住、行,提供生活费,负责责任田的耕种等;(4)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和时间;(5)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解决方法;(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如有关协议监督人的规定等。 办理赡养协议公证一、申请:申办赡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赡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申请,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5.赡养协议; 6.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赡养事宜已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三、审查: 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当事人,按《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1.被赡养人的健康、财产、工作状况,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及子女情况,对赡养人的意见和要求; 2.赡养人的工作、经济状况及赡养能力; 3.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关系,签订赡养协议的原因和意思表示; 4.赡养人应尽的具体义务; 5.违约责任; 6.设立赡养协议监督人的情况;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 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须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和继承法等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说明签订赡养协议的法律依据,协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