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冒昧打扰您,现咨询一事:约15天前,学院路文二路附近,我小孩7岁骑自行车撞了一个69岁的老人(男)。交警认定我小孩全责。老人撞倒在地,左胳膊脱臼带肩关节轻微骨折,休养在家,老人撞倒时怀抱他的孙子6个月大,经医院检查老人的孙子无碍。老人事故前负责在家带他孙子,目前老人的儿媳在家照顾老人和孙子请假接近15天了,没有去单位上班。7天前到交警那里处理,老人方没有提出赔偿事宜,只说是要赔偿一些误工费。5天前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老人方胳膊情况正常,可能会留有关节炎后遗症。今天老人儿媳妇说单位催她上班,老人没有照顾,仍然绑着绷带,想请个保姆,在家里照顾老人,并负责家里的卫生和做饭等工作。目前老人医疗费和孙子检查费用均已由我方出具了。想咨询一下:老人儿媳妇说找保姆的费用我应该承担多少费用,时间算至哪天?至老人胳膊完全康复?老人儿媳妇请假15天产生的误工费支持不支持?若再过两个月以后老人胳膊留有后遗症,如关节炎等症状,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据您判断我还有哪些内容的赔偿费用要承担?焦急等待答复,多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