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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国建行裁员情况

时间:2012-07-04 10:07来源:最美在海边 作者:ewfqewrf 中国法律网

· 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非法裁减十一万职工

重大事件紧急投诉

[ 转自铁血社区 ]

我们被骗了,被中国建设银行骗了、被建行的特大刑事犯罪分子原总行行长王雪冰、张恩照骗了。我们被骗得好苦,好惨!建行事先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了好大一个“套”,就像套牲口一样,把我们11万兄弟姐妹全套进去了。骗我们自己签字划押,钻进“买断工龄”的大套子里,再把我们像赶牲口一样全部赶出了建行。回想当时那动荡不安,充满恐惧的大裁员风暴,我们还庆幸自己拿到那一点点卖命的补偿钱,庆幸自己识时务被买断得早。因为,建行公开警告我们,“走晚了补偿费就没有了”。我们ll万兄弟姐妹有谁知道“减员增效”这充满血腥的机密?在建行的机密文件中自纸黑字写着:“减员不减工资总额”,人减得越多,留下的钱就越多,‘建行的骗子和“杀手”们就分得越多!他们分了工资还要分奖金,这些机密文件就是裁员的“密杀令”,列举了“暗杀”清单和高额奖励:“减一个正式工奖励2万元,减一个储蓄所奖励5万元,减一个分理处可奖8万!”骗术越高,“杀”得越多的,奖金就越多,我们ll万兄弟姐妹们成了建行骗子和“杀手”任意宰杀和贩卖的牲口。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就这样一大把、一大把地塞进了腐败分子的腰包,并成就了这些中国金融企业改革的“英雄”和“先锋”。也就是这些‘‘英雄’’和“先锋”们,肆无忌惮地挥舞着大量裁员这把杀人不见血的大刀,在砍断我们11万兄弟姐妹的工龄,砍断我们生存之路的同时,大肆地进行贪污、受贿等各种经济犯罪。设计这场‘惊天骗局的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行长王雪冰、张恩照,前腐后继,都因特大经济犯罪,分别被判处13年和l5年的有期徒刑!

当我们似乎明白这一切时,有人笑我们:“晚了,太晚了!谁要你们自己签字划押卖自己?!”我们如梦方醒,才知建行设下的这个骗局是在一群“法律精英的协助下,做得太大、太黑、太深:做得“天衣无缝”。就像吃人的狼披上了一张“外婆”的人皮,让我们的兄弟姐妹防不胜防。我们善良的兄弟姐妹,谁也不会想到自己为之奋斗了一生,贡献了自己全部青春年华的中国建设银行会设下这么大、这么黑、这么深的骗局来骗我们。他们极尽蒙骗、欺诈、威逼、强迫之手段,换取他们金钱、美女、别墅、汽车之享受。然而,当我们生存的权利一次又~次被剥夺时,我们也一次又一次看清了建行大量裁员的真面目,希望能讨个公道。于是,我们向各级政府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人家不受理,说早就超过仲裁申请的时效。我们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人家又说,企业改制这玩意儿、不是法院管的事。我们只好找建行苦苦哀求,泪水洒落在建行的门前还没有干,建行就喊来公安警察,把我们这些手无寸铁,饥肠饿肚的兄弟姐妹,抓的抓,关的关,“惨不忍睹!”总有一些兄弟姐妹想不开呀,也确实是被逼得无路可走了。四川茂县的老兄王国林跳楼死了:河北保定的张兰香姐姐也跳楼死了;陕西西安的好兄弟李强上吊死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民族兄弟门肾革也匕吊死了;湖南株洲的军嫂陈平就在株洲市分行金融大厦七楼上吊,再摔到楼下,死得好惨!……有人说你们死得不值,死得太冤。苍天作证,你们真真切切是被建行逼死的!你们以死抗争的英魂永远和我们11万兄弟姐妹在一起。其实,这才刚刚是悲剧的开始。细想想,我们这些兄弟姐妹都年龄偏大了,身体也累垮了,找工作更难了,领到的那点补偿费也花光了,有些已经是负债累累了。失业、患病、负债、离婚、绝望……更悲惨的命运正在向我们逼近。难道只有死路一条?当我们想到死去的兄弟姐妹,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你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揭露建行的骗局和黑幕,呼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站出来吧!我们ll万苦难的兄弟姐妹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踏上维权求生的上访之路!坚信党中央、国务院一定会过问我们ll万兄弟姐妹的生存大事的。劳动合同短期化

2007年6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报道,***、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随后全国各省市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截访”、“控访”该住手了!中国建设银行为了限制和阻止我们的正常上访,多次使用强制手段进行“截访”和“控访”,严重地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他们不惜花费巨额经费堵塞民意通道,激化矛盾,已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此次中央颁发《通知》,说明“截访”、“控访”,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截访、控访”已成为建行掩盖腐败,掩盖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违法的强制手段。建行对我们的上访如临大敌,严加防范,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其动机应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警惕和重视。我们坚信信访不是坏事,说明群众对党和政府抱有高度的信任,如果通过“截访”、“控访”打击压制上访群众被迫“停访、息诉”,其后果反而会更加激化矛盾,破坏党群关系。我们ll万职工希望建行认真贯彻党中央、暖务院的该《通知》的精神,以人为本,特事特办,面对现实,纠正错误,解决问题,稳定人心。

现在,我们将震惊全国的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非法裁减十一万职工的大量实事和铁的证据公开在光天化’日之下,求助于中国的法律保护,求助于党和政府。

一、建行“买断工龄”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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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于2003年以来实行减员增效的改制,一次性非法裁员达ll万职工。非法买断职工龄,非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1.1999年劳社部颁发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建行就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终止了11万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ll万职工“买断工龄”,把ll万职工推向社会。

2.《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3.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4.建行买断职工工龄各种方案程序违法。建行出台所谓的“有偿解除”、“协议补偿”、“自谋职业”的暂行办法,其实质是对ll万职工强行“买断工龄”,不通过职代会讨论和表决通过“买断”方案,把本应属于平等民事主体双方的劳动关系视为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劳动者视为下属、被管理者、被支配者而剥夺法律所赋予劳动者的民事权利。极大地侵害了劳动者作为民事主体的权益(此前已经陕西省建行买断工龄赴京上访职工多次在建总行的答复中证实该系列文件出台均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方能实施。 (建行美其名曰所谓的“有偿解除”、“协议补偿”、“自谋职业”不承认是“买断工龄”,可是我们只要随便上网搜索一下“建行买断”等关键字,所有的信息都说的是“买断”,其实这是司马昭之一心路人皆知的铁的不争事实。

5.国务院《关于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职工安置的条款,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是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其他非破产企业改制不能适用。因为一次性买断工龄或一次性支付安置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剥夺了职工因工龄产生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利益,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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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说明,建行大量买断职工工龄不但没有法律依

据,而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依法纠正。

二、建行在“买断工龄”过程中,采用欺诈、威胁、强制和巨额减员奖励等非法手段疯狂裁员十一万职工。

1.建设银行总行文件明确规定将减员计划作为指令性计liJTi盘,并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经济制裁措施。建行江西省分行2003年9月16日转发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县(市)级及以下地区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见附件1)中明确强调:“省分行在调整撤并县支行下辖分支机构和精简机关人员的基础上,测算各分行减员计划,并将减员计划作为指令性计划下达。”这就充分证明建行总行(2003)192号文件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将减员计划作为指令性计划下达”并不是会么“指导”而是强制性的“指令”,不是职工‘‘自愿”,而是从上到下“下达指令性计划”。正是为了这种强制性减员计划的实施,总行该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强制性的减员经济制裁措旋,即对减员职工安置费的补发规定为“2003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工龄每满一年发给3500元安置费,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就只发给2500元安置费;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l2月31日办理的,就只发1 500元安置费。这些强制性经济制裁措施就是要逼着职工尽快尽早与建行买断工龄,买晚了就买不起价了。总行该文件为了防止职工不愿解除劳动合同,又明确规定只能待岗6个月,待岗期满建行就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再发给一分钱安置费。在减员的实施时间上要求2003年底以前完成机构调整撤并及人员分流减员工作,要达到总行规定的机构设置的最低标准,建设银行总行就是这样杀气腾腾地刮起了裁员ll万职工的风暴,哪里还有职工自愿和公平公正可言。

2.各省行首先通过‘‘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已确定了撤并机构和裁员的总体方案。如建行河北省分行文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完成核定的减员计划”。如建行唐山市分行机密文件强调:“坚定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信心,主动加压,加大机构调整和减员工作的力度”。实行层层下达减员指标、定死任务,并对建行“减员增效”改制的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的奖励措施,以加大裁员力度。各分行全部是在总行的统一指令下执行“买断工龄”裁员计划的。(见附件二:建总发[2002]179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人员总量管理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附件三:建总发[2003]126号关于上半年减员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3.各省行在裁员前作宣传动员时,采用诱骗和误导宣传,剥夺了职工的知情权,建行文件这样告诉职工:上级将要连续三年裁员。减员补偿标准的执行上,采取“首年优惠,逐年递减的原则”。(见附件四:建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文件建冀营发(2003)72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二00三年度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有的领导还鼓动说,不要嫌钱少,以后更少,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这是买断最后一次机会,以后就不会再有了,下一步就是待岗——下岗回家,一分钱也没有等等。更有甚者,通过“抓阄买断下岗”“选举买断下岗”,逼迫与其在所谓的“自愿’’合同上签字。严重违背了职工本人的真实意愿,致使许多职工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各种诱骗、误导下,任建行摆布,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恐慌和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被迫买断工龄。因此建行的上述宣传纯属误导和欺骗;是变相的强制手段。

[ 转自铁血社区 ]

4.建行所谓减员增效的大裁员是由建总行统一部署的。建总行文件下达"的是“指令性计划,人员总量计划纳入综合经营计划,由总行统一考核,,(见附件一、二、三)。超高压性质的指令性计划并且与绩效管理挂钩,导致二级行严重扭曲操作,使事态向严重违法违规的局面发展,而且造成严重后果。各省行为了完成裁员计划,制定了苛刻的竞争上岗和待岗条件,对职工施加压力,致使一些奉献了青春年华,为建行的发展和壮大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被逼无奈,不得不被迫“买断工龄”。其中通过抓阉和投票选举等方式买断工龄下岗的,如建行陕西省分行职工张宏的《反映材料》及孙艳枫的“证明”,证实他们所在建行先“三定”,后强迫职工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被裁减职工,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就好比凶手要杀人,还要被杀的人自己选出人来送给凶手去杀。凶手还要说,这是通过民主协商,你们自愿做刀下鬼的。这就是建行的强盗逻辑。(见附件五)

5.建行“买断工龄”决非职工自愿,而是采用行政命令强行“买断工龄”。如建行沈阳城内支行通知职工到建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明文规定,“逾期不到单位办理的,后果由本人自负”。而且该“通知”时间是2004年9月30日,看看劳动。强迫职工写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是在其后的2004年ll月1日。从而证实“买断工龄”,决非本人自愿。(见附件六:沈阳城内支行印发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沈阳城内支行职工梅显靖“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建行内蒙古兴安盟分行64名被买断工龄职工于2006年10月30曰向建总行递送了《还我公正,我要上班》的上访材料,反映买断工龄决非职工自愿,只要领导决定要你走,就算你不想走,并且考试合格,群众评议也合格,你也上不了岗,原因很简单,就是你最终过不了领导考评这一关,其实质是所谓考试和群众考评只是形式,而撤并机构大量裁员都是按指令性计划执行,所谓自愿、民主、公开、公平、公正都是强制、欺骗的外衣和遮丑布。(见附件七)

6.更有公然伪造“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伪造职工签名的行为。现已发现建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河西支行伪造了一份被买断工龄职工文永霞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2006年8月23日,经支行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从湖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调出的文永霞档案中,文本人发现了这份由建行伪造的“解除劳@合同申请书”,并证实自己从没有写过类似申请,更没有在该申请上签名。该申请书上“文永霞,,签名系他人伪造。(见附件八:建行伪造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附件八:建行被买断工龄职工文永霞“关于我个人档案中‘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情况的说明,,)。如此类似的建行伪造职工档案文件资料,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决非此一例,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查实,严肃处理。

7.建行“买断工龄”在实际操作中已将其作为打击报复,排除异己的工具。一大批在建行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人员,.只是因为他们成为了一些无德无才领导的竞争对象和眼中钉,这些领导就采用各种手段,将一大批优秀的骨干“买断工龄”,赶出建行。 ’

如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保定建行女职工曹丽娟,1981年参加工作,曹多次在全国建行技术比赛中名列前茅,1992年l2月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曹丽娟将全部精力和青春年华献给建行,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患上了腰椎尖盘突出症、胃溃疡、胃下垂、美尼尔氏综合症等多种疾病。然而,就在曹丽娟患病治疗期间,2003年11月建行将积劳成疾的曹丽娟同志买断工龄,赶出建行。(见附件九:《一位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被迫买断工龄的说明》及证书)

[ 转自铁血社区 ]

建行江西赣州市分行科技处职工黄端林,不愿买断工龄,2002年底参加竞聘上岗“择优录取”考试综合成绩为本处第2名。但受到赣州市分行行长傅春华的打击报复,将其党委领导考评分只给30分(满分为100分)致使黄端林被迫买断工龄。2004年4月7日黄端林到建行递送要求补发加班工资申请时,遭到行长傅春华的殴打,将黄左手扭伤,并推出门外。经赣州市中医院伤科治疗三个月,而打人凶手傅春华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反而作为减员有功之臣升调到江西省分行任职。(现据群众揭发傅春华仅2002年通过制造假工程项目,开具假发票,一次性从赣州市分行’贪污公款达l6万余元,其中涉案人员需进一步清查。有关证据请电话联系)。(见附件十:《我被赣州建行傅春华行长殴打经过》及病历)

又如建行湖南娄底支行职工罗斌文,l978年入伍,正营职军转干部,l 995年9月转业安排到建行工作。曾于1981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火线入党,l984年评选为广州军区优秀干部,即便在1985年全军裁员100万时,罗斌文所在部队被撤销,他仍作为战斗骨干留任部队,并多次立功受奖。转业到建行年年被评为省、市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尽管其在部队战斗中头部负重伤及长期积劳成疾,但在建行岗位竟聘中,罗斌文的考试分、演讲分、群众评议分等多项综合评分均高于同岗竞聘者。由于建行领导的打击报复,竟然采用带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到场,当场宣布:如果在2004年元月不办理“买断”手续,就一点“买断”费也不给。强迫其买断工龄。(见附件十一:《关于强烈要求恢复本人工作的报告》)

如建行湖南蓝山县支行职工周和平,l988年分配到建行工作,1989年起一直担任中层干部,先后担任所长、股长、办公室主任,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及技术能手。2000年为永州分行智囊团成员。然而,建行某些领导为了排除异己,打击报复,在考评时将他打出最低分,于2004年l2月被逼迫买断工龄。周和平在其被迫书写的申请书中写下:“因受打击报复才申请解除合同关系”。这份申请书也就成为建行所谓员工自愿买断工龄真相的铁证。(见附件十二:建行湖南蓝山县支行职工周和平被打击报复买断工龄的《个人情况简介》及证明资料)

建行安徽阜阳分行职工吕士武,l992年在建行安徽省分行招考金融干部时,以综合成绩第一名被聘调安徽阜阳分行任分理处主任等职。1996年在分行系统第一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及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文凭,取得学士学位。2003年安徽省分行试行会计主管委派制,吕士武报考以综合成绩第一名,被委派到颍东支行任支行会计主管,将原会计核算差错率4.9‰降到2‰,差错率降幅达60%!然而,如此优秀的业务骨干,建行领导还是要铁定为裁员对象。(见附件十三《建行一名注册会计师被逼买断血泪过程》及证明资料)

8.建行将正在休产假,哺乳期的女职工强行逼迫其买断工龄。公然违反我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建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华兴支行女职工王星英,2004年5月28日生育小孩后正在家休产假及哺乳期间,华兴支行于2004年6月29日强行解除与王星英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长达8年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拖欠其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偿费、工资、奖金,独生子女补偿费不支付。王星英的工龄已超过10年以上,华兴支行不依法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在王星英休产假,哺乳期间违法将其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说明建行所谓的“依法合规”裁员的虚假性和欺骗性。(见附件十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华兴支行违法对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投诉书》及证明资料。)

9.建总行对各省分行实行“减员不减工资总额”是建行刮起“买断工龄”风暴的重要因素。由于建总行规定各分行领导的工资报酬与本行职工平均工资挂钩,职工人员越少,工资总额不变,领导个人的收入就越高。从而促使建行这些领导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强行非法大量买断职__-tll龄。(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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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行将减员减机构计入效益贡献同绩效挂钩,是建行疯狂血腥大裁员的驱动力。

建行为了达到一次性裁员11万职工的目的,各分行以机密文件规定,将裁减职工与效益贡献同等业绩挂上钩。如《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关于机构调整和减员工作实施方案(机密)》文件(见附件十五)的第六部分“机构调整和减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要求”规定:“减员减机构计入效益贡献同绩效挂钩:(2).减员:按减l个中长期合同工6000元、减1个短期合同工2000元,计入经营绩效,挂钩工资。机构撤并:按撤并1个分理处奖8万元、减一个储蓄所奖5万计入经营绩效、挂钩工资。(3).机构撤并安排专项奖励费用,按撤并一个分理处奖励一万元、一个储蓄所浆8000元执行。将机构撤并和减员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者目标责任管理,根据下达的机构撤并和减员计划,调整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机构撤并和减员目标责任,并与经营管理者的目标责任奖直接挂钩;每减一个中长期合同工,奖励领导班子3000元,按市分行下达的减员计划,每少完成一个减员计划,扣减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奖工资1 500元。在等级行评定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加大经营集约在指标的考核权重。对完不成机构撤并和减员计划的行处,按一定比例延期兑现或扣减绩效工资;同时对未完成减员计划人数按全行人均工资额相应扣减该行处下一年工资总额”。建行上述机密文件的规定充分证实了建行的管理者为了确保和增加本分支行处的绩效工资总量和领导班子成员本人的绩效工资、目标责任奖工资,及机构撤并专项奖励等经济利益,就疯狂进行血腥的大裁员。根据2005年l2月26日的《建设银行报》发表的《内部改革报告》统计,建行一次性撤并机构7025个,裁减职工ll万人,再根据上述减员绩效工资,减员责任奖工资及专项奖励等推算,建行的管理者及各分支行处就可以获取巨额的奖金和工资。而且等级行还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而且各项减员和撤并机构奖励,对建行管理者是多项重复奖励。更加加剧了建行管理者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实施不择手段的疯狂大裁员。其结果是建行管理者口袋的钱装满了,1l万职工失业贫困了。更有被逼走上绝路,用鲜血和生命见证了建行充满血腥的大裁员事件。

就在我们将此材料送报中央、省、市各相关机关部门、领导之后,于2007年元月又查证了一份更令人震惊的建行内部文件,该文件为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人力资源部)建邯人(2003)42号《关于邯郸分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人员经济补偿政策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称:“我行依据省分行政策措施,决定为加大对各支行减员工作的激励约束力度,除将省分行奖励的绩效工资全部兑现给各支行外,二级分行再拿出一块绩效费用,加大对支行减员工作的激励。具体政策支持和激励约束措施为:(一)减员和人员总量控制计划纳入领导班子的年度责任目标、(证明减员绝不是被减员职工自愿协商的行为,而是建行作为用人单位有总量控制计划,有责任目标的单方面行为);(二)减员计划纳入等级行考核,完成下达的减员、年末员工总量控制指令性计划的,给予该支行领导班子一定金额的奖励(证明减员指标是用人单位强行下达的,没有协商的余地,“多减多奖”否则就要扣除该支行领导班子的奖励);(三)加大政策支持与约束力度,二级分行对各支行减员实行绩效工资激励与约束,每减员一个正式工的,奖励绩效工资2万元(这就比唐山分行的减员奖励高出数倍!)该文件由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行长办公室于2003年l2月l9日审批印发。(说明提高建行领导人的裁减职工的奖金不仅仅是建行人力资源部的行为、而是建行领导班子决策人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建行的领导人如何变着戏法自己给自己多发奖金,多侵吞被减职工的补偿金,和打着改制的幌子大量侵吞国有资产)。我不知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见附件十六)

11.建行大量裁减军队转业干部,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的规定。

建行赣州市分行职工谢才发在给江西省分行领导的报告中反映,他出生于l949年9月,l969年参加工作,l970年参军入伍,l973年入党,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长期驻守在祖国边防和海岛,多次受奖,l981年‘ll月由部队转业被政府安排在建行赣州市分行工作,先后分配在市分行机关人秘科、监察室,(曾任副主任)铁路支行(副行长)等部门工作,l992年被中共赣州地区纪委评为“优秀纪检干部”,同年考取经济师资格,任分行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其工龄为33年4个月。2002年l2月28日市分行以“减员增效”为由强行要求他与建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其按建行人事部统一要求填写“本人自愿与建行赣州市分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字样并签名,否则,扣押补偿金不发。如此类似的还有龙厚柏、肖正基……等多名职工。仅赣州市分行l986年参加省行在庐山举办的军转干部培训班学习的l0名军转干部,就有9人已被建行逼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显然违背了***、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2001)3号文件《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该通知第三条指出:“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第二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然而建设银行就可以将本企业的利益凌驾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之上,就可以凌驾于国家利益、劳动者的利益之上,打着“减员增效”的口号和牌子,试问建行是在减的什么员?增的什么

效?!赣州市分行仅2002年一次性大量裁员238名职工,领导得了多少奖金?!建行如此违反中央对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真是无法无天!(见附件十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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