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权威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 (2010/11/13 12:25) 中国城市建设教育协会 城建教协(2010)39号 关于举办"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权威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于公布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为帮助企业掌握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时的新要求,深入了解在仲裁和诉讼中正确、灵活地运用新解释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预防劳动争议,减少企业法律风险,我单位特举办"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权威解读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的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法律部相关负责人; 各科研院校相关领导及老师;各律师事务所及劳动仲裁机构相关负责人。 二、研修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21日 -12月24日 (21日报到)上海 2011年01月21日 - 1月24日 (21日报到)三亚 三、拟邀请授课专家 韩智力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所长、资深劳动法专家 鲁志峰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资深劳动法专家 金英杰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主任、参与劳动合同立法,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起草小组负责人之一 四、研修内容 专题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权威解读 1、劳动争议范围的界定及定性问题 2、《解释三》对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争议规定了哪些新的举措 3、《解释三》对因企业改制引发的诸如下岗、买断工龄、提前退休等问题有新哪些新的突破 4、《解释三》对涉及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分配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5、 经常会有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形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这一现象,当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学会劳动合同短期化。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6、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是否需要再次仲裁? 7、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重新就业的,可否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本司法解释如何保护这类人员的权益? 8、《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了加付赔偿金,事实上劳动。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只能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处理?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所创新? 9、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一裁终局的认定标准不统一。这部司法解释是否对此进行了相应规范? 10、在同一仲裁裁决中,http://www.5law.cn。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有的裁项为终局裁决,有的裁项为非终局裁决,该仲裁裁决应当如何认定? 11、《解释三》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规定 12、《解释三》关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 专题二、劳动争议处理技巧 1、劳动争议主要类型分析 2、员工关系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3、因工时、加班费引起的争议与预防策略 4、因调薪、调级、调岗引起的争议与预防策略 5、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引起的争议与预防策略 6、因工伤、医疗期引起的争议与预防策略 7、因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引起的争议与预防策略 8、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与预防策略 9、违纪职工处理、不胜任工作争议与预防策略 10、劳务派遣、劳务关系争议与预防策略 11、新时效制度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重大隐患分析;如何正确理解超时效、时效中断、弥补时效 12、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承担哪些方面的重大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有哪些?如何提高人事管理者的证据意识? 13、日常人事管理应注重收集、固定、保管哪些与举证责任相关的书面证据 14、劳动争议常见证据的种类与特征;举证责任分配与风险应对 15、录音、录像的举证、质证技巧,证人证言的举证、质证技巧 16、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建立全面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 专题三、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解析;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每人需交纳研修费198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回执表请传真或邮寄至会务处。我们将根据报名回执发放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学习地点、乘车路线等事宜。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 金 电子信箱:china6006@ 经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单位盖章)单住□合住 □ 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