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期限及法律后果 为了破解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泛滥和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顽疾,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不管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一律采取书面形式。《》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短期化。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一次性赔偿。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风险分析】 1、工资成本的增加:《》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应对策略】 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 4、对现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尽快补签合同。 如对于惠州企业劳动纠纷方面还有不明事宜,请联系胡律师: 企业劳动纠纷咨询热线王律师 Email: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