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商铺正营业 被人“打包”赶走 近日,莱迪购物广场化妆品商铺业主闫某上网发帖称,在合同期内,莱迪十几人强拆他的店,让他走人,“里面东西也没了,预交的2011年1-3月份租金 3万元及商铺押金1.8万元也不退。”对此,莱迪购物广场公司则称,其实劳动。对方主动申请撤柜,又一直不肯离开,“只好到店里清理了。” 闫某称,他在莱迪做了四五年化妆品生意。现在这个1C009号店铺租期是到2011年4月,但今年12月23日晚,店铺正在营业,广场管理人员带着十几个人到了店里,让营业员快走,说要拆店。 闫某称,当时他在苏州出差,没法赶回去。第二天回到店里,发现店里什么都没有了,而且已经重新开始装修了。 闫某说,起因是9月份广场收回了他另一处2M026号商铺,但他想续签,“我去找总经理想问清楚,但他不接待,我就跟着他,后来又打电话喊他出来喝茶聊天,他就说我威胁他。” “是他自己申请撤柜的。”昨天下午,南京时尚莱迪购物广场公司副总经理陈勇说。他拿出一份申请书,“我是1C009业主,现因销售不佳提出撤柜,望商场领导批准”。申请人一栏签名是闫某,时间是12月8日。 “合同期内他单方面解约,履约保证金与房租按照合同和公司的政策当然不可能给他了。”陈勇称,闫某自己申请离开,公司当天就同意了。 “催了很多次,他一直不肯离开。”莱迪购物广场经营部主管严娟称,但到了12月23日,闫某还在营业,只好到店清理。 “我没写申请书,也没签名。”听闻申请书一事,闫某很惊讶,他称,以前确实想过离开,但却没写申请,“肯定是他们模仿了我的笔迹。” “我们没强拆,只是把东西打好包让营业员带走。”南京时尚莱迪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群表示,如果闫某认为有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孙利侠) :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