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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12-07-07 19:03来源:方文君 作者:并州布衣 中国法律网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北京近来几年,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事情层出不穷,但很多人对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下文主要为大家介绍一些如何防范工伤事故以及如果处理工伤事故的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处理农民工工伤赔偿事宜:
掌握谈判技巧,选择合适的场所,以恰当的方式进行协商
掌握谈判技巧,选择合适的场所,以恰当的方式进行协商是工伤处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也是不稳定因素的高发期。谈好了皆大欢喜,谈不好就容易出问题,甚至影响施工生产、企业形象。今年大家对工伤处理非常满意,看看职工养老保险。就是因为每一个工伤处理结果都非常完美,没有影响施工局的施工生产以及单位的企业形象。
工伤赔偿协商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因事因人因时间而异。但有几点我们是要遵循的。
1、基层工伤处理人员应与工伤民工及其亲属进行初步协商,分析判断他们对赔偿的要求,他们提出问题的合理、合法性,他们的性格、谈话方式方法等,为后一步协商提供信息。
2、选择合适的场所,控制工伤民工及其亲属协商的人数。
一个没有外界太多干扰的环境对工伤协商是非常有利的,这样双方都能详细阐述自己的规点,有利于进一步沟通,更快达成一致。
控制工伤民工及其亲属的人数也是很重要的,民工的素质本来就比较低,人多嘴杂,他们自己的意见都不一致,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理吵三分的。控制他们人数一般情况下,得先和他们好好谈谈,说清楚人多没有用,有时也需要我们褒一些贬一些,帮他们优胜劣汰,严重时就需要地方相关部门出面了。
3、协商时不要轻意出口,有话言多必失,而且多听多观察有利于了解对方情况、脾气性格,找出他们破绽,在听的过程还可以组织自己的语言,这样说出来的话比较容易让对方接受,同时还能维护企业的利益。
4、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被对方的言行所左右。协商时态度要温和,因为对方是受害方,情绪激动是可以理解的,有些过分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能简单的因为对方激动了、要求过分了而不控制情绪,这样很容易使协商破裂,不利于稳定。当然有时在适当的时候也需要发发火,把他们无理的要求、太过分的要求往回拉拉,别让他们的要求越走越远。这个火得发的有技巧,而且还得能随时控制住,有些人一发火就真火,那样不合适,协商时发火只能作为一种技巧,而不应把它当作情感的宣泄。 5、要站在对方想问题。学会劳动。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觉得你有诚意,在为他们着想,他们也比较容易理解你在企业利益与伤者利益之间的为难之处,所谓将心比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对方的思路中找出突破口,因为你站在对方想问题,他们的一些想法、思路就容易被你掌握,所谓知己知彼。
6、适当的时候需要冷处理。时间能消化一切,在协商不成时,让对方去相关部门咨询,或找个借口,另约时间再谈。工伤处理相关人员在协商时千万不要着急,劳动合同短期化。因为这种事情对方比你更着急。
7、心里要有个合理、合法的赔偿底线,但不能轻意表达出来。协商的过程就是一个双方不断让步的过程,如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底线,那么最终结果肯定要比底线高。
8、要记住,劳资双方协商不成时,还有地方劳动局。在协商过程中不要轻意让步,不要轻意被威胁住,实在协商不成就让劳动局出面,按正常程序走,这是对方非常不愿意,但却非常合法的方式。
如何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一、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
作为工伤处理的相关人员,必须对国家及地方的所有相关政策有个很深的了解,特别是人力资源部,作为工伤处理的主管部门,不仅要了解,还得理解政策中每句话的含义、相关政策间的关系,只有充分了解及理解了这些政策,处理起来才会得心应手,立于不败之地。
单位处理工伤赔偿,不是为了少给民工钱,而是为了控制不合理的支付。我们一方面要保护民工的利益,但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不能违反国家及地方的政策,但也不能因为民工的无理取闹而无谓支出。
目前我们执行的政策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转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新标准》、《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下面简单说一下相关情况下运用的相关政策。 1、民工出事后,我们必须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准确判断是否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七种具体情形及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2、民工伤情稳定后,对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新标准》,初步判断其伤残等级,这是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基础。
3、由于工伤保险没有全面展开,因此国家规定,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四川省还规定工亡赔偿支付也采取这种方式。这在《四川省转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有规定。因为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标准不一样,因此我们必须清楚此两种方式的不同之处,利弊得失。
二、建立健全工伤处理内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是处理好民工工伤问题的最主要因素。有了这个体系,我们就能很好的掌控从问题的产生到解决的整个过程。
溪洛渡施工局的工伤处理内部管理体系从上到下成金字塔状,顶尖部分是负责处理工伤问题的施工局领导,看着劳动仲裁程序。中间是各相关部门,其中又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各有关部门配合,最下层是各队书记。各队书记直接面对工伤民工,时刻掌握着民工的情况,并与民工进行初步的协商,为工伤问题的处理提供坚实的基础。人力资源部成为工伤问题处理的主管部门,为各队书记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并随时了解医疗、民工想法的进展情况,并与民工进行终极协商。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这时就需要综合部出面息火,在资金方面需要财务部出面。主管领导作为总舵主,为工伤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大方向,并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上面提到终极协商,其实从理论上说,终极协商部门不是人力资源部,但因为整个体系运行非常有效,今年的工伤处理都在人力资源部这个阶段就完成了。
目前从施工局这个体系的运行来看,效果非常好,民工工伤处理结果都比预计的要好,特别是和兄弟单位比,更是好多了,因此今年的工伤处理得到了上至局长下至普通职工的一致好评。这都得益于这个体系设计的合理完善。
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与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劳动局、公安局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处理好民工工伤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处理比较棘手的问题时,有了他们的配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1、劳动局给予了我们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作为工伤处理的主管部门,他们对政策的了解和理解都比较深,这有利于问题处理的公正性。加上作为政府部门,他们在民工心目中的地位比较高,有了他们的支持,问题就不至于激化。当劳资双方协商不成时,对企业来说,劳动局就是很好的缓冲板。
2、有些时候由于民工素质的问题,在开始处理的时候,或在处理的过程中,矛盾激化了,在这个时候,协商解决已经成为不可能,有了公安局介入,民工的情绪就会稳定下来,为进一步的协商打好了基础。
去年和今年的民工工伤、工资纠纷非常多,而且非常复杂,但都妥善解决了,我想这和溪洛渡施工局与地方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分不开的。
四、掌握民工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情况、治疗情况、恢复情况,以及对恢复结果的预测
民工工伤赔偿问题,我们提倡合理、合法。要做到合理、合法,就要求我们清楚地知道民工出事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出事到恢复的整个过程。
只有清楚地知道了出事的时间地点原因,我们才能准确判断其是否工伤或视同工伤。民工出事后,作为工伤处理相关人员一定要有条不紊,首先得去看现场,然后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做个笔录,这些对日后协商都是非常有用的。
我们还得掌握民工受伤情况、治疗情况、恢复情况以及对恢复结果进行相对准确的预测。各施工队在医院都有护理人员,我们要求他们不定时地汇报情况,各队书记也不定时到医院看看,一来表示关心,二者也可以核实具体情况。这个护理人员也得好好选一选,首先品德得上去。
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受伤情况,治疗情况,恢复情况,恢复结果的预测都为工伤赔偿协商提供了依据,是协商的一个事实基础。
五、建立工伤情况数据库,详细记载工伤职工的受伤、治疗等情况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作为工伤问题处理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工伤情况数据库,详细记载工伤职工的受伤、治疗、赔偿等情况。这样可以通过数据库分析工伤的一些情况,为日后控制工伤的发生提供依据,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些数据总结工伤处理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工伤处理水平。民工工伤问题处理是个政策 性很强,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北京近来几年,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事情层出不穷,但很多人对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难度很大的工作,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健全完善的工伤问题处理体系,现在要做的是进一步熟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处理事情的能力。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去处理民工工伤问题,保证企业正常的施工生产,维护企业的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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