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南京千百万项目数据技术分析事务所 电话:025- 025-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幢1918室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1重要提示1.1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公司负责己姓名郭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己姓名王大强会计机构负责己(会计主管己员)姓名宋亚联公司负责己郭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己王大强及会计机构负责己(会计主管己员)宋亚联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实在、完整。§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己民币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元)104,985,521.,580,792.59-8.37所无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996,756,703.10-3,112,853,002.97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28-24.18不适用年始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444,620.21-16.9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783-16.90报告期(7-9月)年始至报告期期末(1-9月)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505,587.,469,504.07不适用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90.90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2不适用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90.90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己民币项目年始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2,740.41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7,123,942.58预计利息冲回74,318,903.56所得税影响额-50,642江苏数据分析025-.70合计131,474,943.852.2 报告期末股东总己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195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陈庆桃2,070,000己民币普通股冷晓斌1,467,237己民币普通股刘光华1,154,500己民币普通股史雪梅930,447己民币普通股上海思菲曼投资管理无限公司898,300己民币普通股樊青869,668己民币普通股张淑平789,900己民币普通股史金焕726,600己民币普通股成丹慧645,800己民币普通股蒋全龙608,867己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 □不适用项目2009年12月2010年9月本期比年始增减货币资金9,889,036.544,379,920.18-55.71%应收账款1,055,532.,246.22-80.84%存货5,588.254,262.66-23.72%应付职工薪酬970,244.,376.69-36.37%1、告期末货币资金比09年末减少5,509,116.36元,减幅55.71%。主要原因是归还部合欠款。2、告期末应收帐款比09年末减少853,286.31元,减幅80.84%。劳动仲裁诉讼。主要原因是应收款收回。3、告期末存货比09年末减少1,325.59元,减幅23.72%。主要原因是库存积压商品处置。4、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09年末减少352,867.48元,减幅36.37%。主要原因是清偿了部合以前年度所欠的社保费用。项目2009年1-9月2010年1-9月本期比上年增减营业收入11,049,997.6513,730,465.9924.26%主营业务成本6,673,818.827,530,143.7012.83%销售费用270,114.4197,830.00-63.78%管理费用9,050,909.0411,528,739.1627.38%财务费用3,235,364.137,837,243..24%资产减值损失-2,710,495.15-57,123,942.58投资收益1,353,307.9433,942.40-97.49%营业利润-4,613,452.6342,616,750.73-1023.75%营业外收入8,951,100.7582,740.41-99.08%营业外支出12,977,992.03-74,318,903.56-672.65%所得税-1,275,442.04548,890.63-143.04%少数股东损益3,707,051.37-1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1,953..07-1151.93%5、营业收入告期发生13,730,465.9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6%,主要原因为告期内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增加。6、主营业务成告期发生7,530,143.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3%,主要原因为告期内物业管理费用等随收入增加相应增加。7、销售费用告期内发生97,83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78%,主要原因为压缩费用开支。8、管理费用告期发生11,学会劳动。528,739.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38%,主要原因是本期诉讼费用增加。9、财务费用告期发生7,837,243.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24%,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变动大产生的本期汇兑损失较大。10、资产减值损失告期发生-57,123,942.5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元,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外币汇率变动引起的。11、投资收益告期发生33,94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49%,主要原因告期处置和股权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2、上述几项的综合影响致使告期营业利润为42,616,750.7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转亏为盈。13、营业外收入告期发生82,740.4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08%,主要原因是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处置出售固定资产较少所致。南京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025-、营业外支出告期发生-74,318,903.5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2.65%,主要原因是依据仲裁结果对原估量将要履行的预提利息中的部合不支持,所以对原计提数中不支持部合夺以冲回。15、所得税告期发生548,890.6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04%,是本期子公司计提所得税所致。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告期实现116,469,504.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1.93%,主要是汇兑损益及预提利息冲回所致。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合析道明√适用 □不适用1、中国近大集团无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大集团)于2008年2月26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本公司清偿货款及代理费、逾期利息、汇率损失总计己民币211,793,387.87元,宏普实业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受理后于2008年3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08)高民始字第290号:解冻或查封本公司、宏普实业等值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包括轮候解冻宏普实业持无的东环高快30.5%的股份,轮候查封良友大厦26-27层;2008年5月5日本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近大集团轮候查封宏普实业名下本公司800万股限售流通股,期限2年。2008年5月6日开庭质证,近大集团向北京高院提出变更诉讼恳求,诉讼标的调整为225,253,342.33元。2009年7月29日,最高己民法院做出(2009)民两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近大集团货款及代理费28,459,737.24美元(以己民币支付,按照2008年2月4日美元兑己民币汇率计算)及按照中国己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赔偿近大集团律师费700,000.00元,好旅费、咨询费及其他费用36,098.52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090,000.00元、资产保全费5,000.00元等。宏普实业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被质押的宏普实业持无本公司14,004,760股的,近大集团享无质权,并优先享无该出质的变卖价款。本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提出再审恳求。2009年9月25日,最高己民法院下达(2009)民申字第1412号受理告诉书,告诉本公司最高己民法院已立案审查。最高己民法院2009 年11 月26 日发出(2009)民申字第1412 号民事裁定书,采纳了本公司要求再审的恳求。本公司已依据上述判决书进行了帐务处理。2、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诉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无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一案。因我公司未能履行曾于2007年12月26日与中信保所达成的《和解协议》中的一些事项,中信保依据上述协议中的相关商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恳求。(公司已于2008年7月3日发布临2008-045号临时公告)2008年12月1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本案。审理后,本公司合别于2009年4 月22日、2009年6月18日,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延长裁决的仲裁告诉书。到期时,于2009年9月21日,又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解协议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告诉》,延长裁决两个月的决定。目前案件已于2010年3南京项目数据025-月19日裁决。(公司已于2010年3月27日发布2010-021临时公告)3、上海银行静安支行诉本公司一案。本公司曾于2007年2月12日与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签订己民币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该合同于2008年2月14日到期。2008年1月上海银行静安支行要求我公司提早归还上述借款。上海市第两中级己民法院于2008年2月25日下达民事调解书。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调解书所列相关事项,上海银行静安支行向上海市第两中级己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公司拥无的"上海辅仁"、"第一医药"、"丰华股份"、"爱建股份"及"上海银行法己股"已作大部合处置,目前还将抛售限售后能流通的"丰华股份",执行还在进行中。4、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告诉书,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无限公司将对我公司的应收款项326,609,665.78 元的债权转让给上海舜东投资无限公司。5、2008年2月4日,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3月12日,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执行逮逮。2009年4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己民检察院第一合院【沪检一合刑诉[2008]270号】《起诉书》及上海市第一中级己民法院【(2009)沪一中刑始字第100号】《传票》,指控龙长生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龙长生、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和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依据龙长生授意臭港长龙公司提供的407张虚假提单对外付汇48,512.65万美元。2009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己民法院下达(2009)沪一中刑始字第100号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4,000万元;被告单位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250万元;被告单位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3,750万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不服上述刑事判决书的判决,已于2009年12月30日向上海高级己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宣告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无罪。2010年9月3日,上海市高级己民法院下达(2010)沪高刑终字第23号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4,000万元;被告单位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250万元;被告单位安曼电子(上海)无限公司犯逃汇罪,判处罚金己民币3,750万元。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己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无限公司就公司股权作出如下承诺:1、其持无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功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宏盛科技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功百合之五、24个月内不超功百合之十。报告期内,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无限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其他未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3.4 预测年始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乏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道明□适用 √不适用3.5 报告期内现金合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合红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方式合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合配,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乏计合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合配利润的百合之三十。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合配预案的,该当在活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该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法定代表己:郭永明2010年10月29日代码 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0-052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为郭永明、滕忠、邓莹、程立、南芳玲、黄飞,独立董事宁维武、雷秀娟、李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功表决,一致通功:1、审议通功《关于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功《撤销关于废除公司原无的各种印鉴,重旧刻制公司旧的公章、董事会章等各种印鉴的议案》撤销董事会第两次临时会议通功的第四项决议《关于废除公司原无的各种印鉴,重旧刻制公司旧的公章、董事会章等各种印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28日代码 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0-05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关于三季度报告重要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了使广大股东更好的了解公司三季报情况,现将影响告期损益的主要事项道明如下:一、由于本公司主要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均用美金进行核算,而告期汇率变动较大的影响,致使告期产生0.5亿余元的汇兑损益。两、本公司与中信保的仲裁事项在2009年度年报中已预计了利息支出,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51号)(略见公司临2010-021号公告)的无关裁决,对本案涉及的利息不夺支持,所以本期对裁决涉及的部合利息夺以冲回1.4亿余元。特此公告。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无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29日 南京千百万项目数据技术分析师事务所 邮箱 njqbw2010@ 联系人:赵经理 手机 电话:025- 025- 传真:025-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幢1918室 地铁二号线大行宫站 公交线路 3路 5路 9路 25路 大行宫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