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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查获超过55吨有毒豆芽 已抓获30余名嫌犯_权益保护_商都网法(2)

时间:2011-05-27 16:2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挖出跨省销售网络

泡发豆芽药剂销往4省区,已有6年时间

4月19日,沈阳警方查获了一起非法销售泡发豆芽药剂的跨省销售案,抓获了向豆芽黑加工点非法提供并出售非食用发豆芽剂的犯罪嫌疑人张显军,当场缴获各种药品10余种,共计9编织袋、5铁桶、1纸箱。

从张显军处搜出一张他的泡发豆芽药剂的“销售表”,从中可知,其非法销售网络遍布辽宁、河北、内蒙古、吉林等地。目前,沈阳警方已将线索移交至当地警方。

据悉,张显军为豆芽加工点送药剂已有6年时间,客户约有200家,各种药剂都是从浙江和江苏进货,每个月能有几千元进货量。

记者了解到,在已抓获的毒豆芽涉案人员中,辽宁北镇市人员居多。办案人员介绍,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北镇人在用同样的方法生产豆芽,掌握了一套“很成熟的豆芽生产经验”。

查处毒豆芽面临法律空白

有的生产者根本不认为用药剂发豆芽违法

多年来,豆芽成为各部门的管理盲区;在这个监管盲区中,毒豆芽在疯长。

“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抓我?”这是4月17日,毒豆芽加工者蹇志明被抓获时说的一句话。

长期以来,在沈阳等地,豆芽一直这样加工,有的生产者根本不认为用药剂发豆芽是违法行为。

“以前媒体曝光时,我一直以为自己错在无照经营,但当初做这个买卖时,我去工商部门咨询过营业执照的事,得到的答复是,豆芽属于农作物,不用办理工商执照。”蹇志明的经历,说明了目前对部分农产品初加工品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的缺失。

据报道,在4月19日沈阳市研究处理毒豆芽的专题会议上,监管职责也一时无法明确。工商部门表示,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由质监局而非工商部门负责;质监部门表示,豆芽菜属于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农委部门则表示,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由于目前法律法规没有详细规定,什么样的豆芽算是有害乃至有毒,沈阳警方在查处时也面临法律法规的空白。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打假办领导小组副组长安锦荣介绍,他们认定黑加工点、非法加工点,有三个依据:一是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二是无必备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三是添加了有害制剂。

对于部门职责的争议,24日,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文有对本报记者说,事情绝非像网络上说的那样“不抓不管”,而是要找出依据,依法、严格管理。沈阳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市长陈海波已明确指示,涉及农产品安全的事情,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之前,由市农委全权牵头处理。

许文有表示,和其他城市一样,沈阳市目前主要的食品、蔬菜,主要来源还是具有小、散、乱特点的个体户。但个体经济不一定就管不好,关键还是要加强监管。目前,沈阳已将蔬菜批发市场的抽样检测从每天200批次提高到了300批次以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水果的抽检率也分别提高到85%和6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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