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公安部政治部下发《关于批准周轲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的批复》(公政治〔2012〕461号),追授广西来宾市消防支队兴宾中队战士周轲为烈士。 周轲同志生前是广西来宾市消防支队兴宾中队二班班长,2012年10月7日6时10分,来宾市兴宾区合山路东一巷24号6间店铺发生火灾,周轲同志在携带切割机对其中一间冒着滚滚浓烟店铺的拉闸门进行破拆救人时,自己却被位于门上方一根24米长的钢筋混凝土横梁狠狠地压倒在地,英勇牺牲。 周轲牺牲后,自治区消防总队、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安部上报为周轲同志申报烈士的请示,同时号召全区消防部队官兵向周轲同志学习。 据统计,周轲同志入伍4年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坚定可靠,工作中勤奋敬业,作风上踏实严谨,训练中积极刻苦,战斗中英勇顽强,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1次,被评为优秀士兵1次,优秀士官1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