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州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命名的决定》,克州消防支队被命名为“克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是1978年组建的。三十五年来,支队党委班子换了一届又一届,可消防部队宗旨始终未变;坚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始终未变;围绕地方经济建设搞好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信念始终未变。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下设四个消防大队、两个中队,这支由柯、汉、维、哈、蒙等多民族官兵组成的队伍分布在克州三县一市大、中队。支队党委始终把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支队党委视第二故乡群众为亲人,饱含深厚凝重的情怀,体恤贫民之苦、深怀爱民之心,深入持久地开展了“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助民乐”工程,为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当地政府和百姓的一致赞誉。 一直以来,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忠实践行着“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打造成为一支叫得响、冲得上、打得赢的消防铁军,为克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接警出动172 起,其中,火灾扑救108起,抢险救援27起,公务执勤18起,社会救助19起,出动车辆 308 辆,出动警力 1603 人,抢救被困人员14人,疏散被困人员60人,抢救财产价值124.8000万元。查处火灾隐患1000余处,有效发挥了消防部队主力军、生命线的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为维护克州社会形势稳定提供了坚强的保障。(高天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