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大会现场 朱小丹、蔡安季、梁伟发等领导出席表彰会 公安部、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与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合影留念 中山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帅(左二)在表彰会现场 中山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帅(后排左二)在表彰会现场 5月4日下午,在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201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上,中山消防支队作为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唯一代表,荣获“全省为民公安模范集体”殊荣,并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中山消防支队王帅支队长代表支队到省厅主会场接受了表彰。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副省长刘昆等领导出席表彰会议并与获奖个人和集体代表合影留念。 据了解,为全面回顾和展现新时期广东公安的不平凡历程,热情讴歌广大民警忠诚为民的政治本色,今年1月份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为民公安模范集体”和“为民公安模范个人”评选活动。经过各地推荐、省厅初审,初步评选出了25个候选集体、30名候选个人。最后,经过广大民警网上投票,以票数为重要依据,省厅从上述集体和个人中评选出了10个集体为“为民公安模范集体”、10名同志为“为民公安模范个人”,中山消防支队作为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唯一一个集体光荣上榜。 中山消防支队为正团级建制,下设17个公安现役消防大队,7个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和18支公安专职消防中队,担负着世纪伟人孙中山先生故里中山市1800平方公里350万人口的消防安全保卫重任。近年来,支队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火眼金睛除隐患,赴汤蹈火斗火魔,主动承接总队“八大试点”,创新“消防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被央视《焦点访谈》首度介绍经验,创新消防志愿者积分入户制度被部局推广,执法质量考评连续5年名列全省前茅,“清剿火患”战役量化总分名列全省三甲,连续10年实现消防执法“零投诉”、连续两年实现火灾事故“零死亡”、队伍管理保持“零违纪”,灭火救援实现“零失误”,谱写了一曲曲丹心为人民、铁血保平安的壮美篇章,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2007年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被评为“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008年至今连续4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支队。8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05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32人受省级以上奖励。中共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同志称赞中山消防部队是“一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可替代的队伍”。 防火:开创全民消防“中山”模式 2011年12月2日,中央电视台品牌栏目“焦点访谈”开播17年来首次专题正面聚焦消防工作。当晚播出的《清剿火患于未“燃”》节目中,用较大篇幅介绍了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近年来加强制度创新、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中山消防工作风采得以大篇幅亮相央视银屏,决非一时的投机取巧,而是建立在长期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上的厚积薄发。 2006年以来,中山支队先后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责任规范消防执法等10余项试点工作,在全市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实现了社会消防安全“无缝隙”监管,相关经验多次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特别是2009年以来,支队开全国先河推行“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重奖制度,并将举报奖励范围从一项扩大到四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全国率先将消防志愿服务和举报火灾隐患纳入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闻名全国的全民参与消防监管的“中山模式”。2011年10月,中山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谭培安副市长先后走进人民网直播室和公安部召开的消防工作现场会上专题介绍消防工作经验。2009年以来,中山市火灾四项指数逐年下降,是全省唯一实现了连续30个月火灾事故零死亡的地级以上市。在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份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中,中山支队执法、宣传工作量化总分在全省消防部队均名列三甲,被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支队、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公安消防支队,成为广东省两个获此“双料冠军”荣誉的单位之一。 双拥:勇摘广东消防“金字招牌” 2011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召开的全省双拥模范单位表彰大会上,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彭国宇同志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手上,接过了“广东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的匾牌,中山支队也是全省消防部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长期以来,中山消防支队紧紧围绕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两大中心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执法,缩短消防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完善“六个E网”建设,受到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2002年以来连续10年实现执法工作“零投诉”,2007年以来连续五年执法质量考评成绩进入全省消防部队前三名。2008年以来,支队与78个社会单位确立了警民共建关系,开展拥政爱民活动237场,与驻地建立了密切的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2012年初,支队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6个先进典型之一,并且是6个典型中唯一一支现役部队。3月2日,支队党委按照省“创先争优”办的部署,举行了一场群众评议活动,邀请社会各界23名群众代表对支队党委及党员进行评议。最终,中山消防得到了 “党组织百分百满意,党员百分百优秀”的好成绩,23位群众代表全部给中山消防工作打出满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