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几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为邵长胜拐卖妇女案。在该案中更让人关注的是,在邵长胜拐卖妇女案中,受害人大多为女网友。 据介绍,犯罪分子邵长胜在2008年至2009年间,多次伙同他人拐骗妇女。2008年10月29日晚,邵长胜伙同他人,将前来与其中一名被告人见面的网友刘某某诱骗至浙江省永嘉县溪南村农田里,劫取刘某某现金170元,看看房地产。并殴打、猥亵及强奸了刘某某。学习肾病食疗法。次日,以5000元将刘某某“出售”。同年12月13日,邵长胜再次伙同他人,听说房产中介 。以游玩为名,将网友李某某诱骗至永嘉县溪南村外树林里,劫取李某某手机后实施了轮奸。次日,以5000元将李某某“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在共同犯罪中,邵长胜参与拐卖妇女8人,对被害人均积极实施了殴打、威胁、轮奸等行为,并负责联系买家、商谈交易价格,还对其中6名妇女实施了抢劫,是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最突出、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据此,依法认定被告人邵长胜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死刑,治疗流行性腮腺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邵长胜已于今年2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