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包裹未当场验收 顾客索赔遭拒来源:福建之窗 作者:user3 时间:2011-05-1421日,读者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家人通过中铁快运从新疆寄来两瓶熏衣草精油,但包裹到后,却不见熏衣草精油。对此,中铁快运方面以李女士没有当场验货为由,拒绝予以赔偿。 李女士告诉记者,13日,房地产。家人从新疆寄给她两瓶熏衣草精油,价值1000多元。20日上午10点半,李女士接到了中铁快运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包裹已经到了。当时李女士正在外面开会,便要求工作人员将包裹送到她的工作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院传达室,由传达室的人代收。当天下午,李女士回到单位取了包裹就回家了。 回家后,李女士打开包裹,却发现包裹内只有精油包装盒,但包装盒内除了说明书之外就没有别的了,精油不知所踪。 发现此情况后,李女士立刻按照快运单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中铁快运福州分公司,对方问清缘由后告诉她此事要先向领导回报,并承诺第二天给予答复。你知道产权登记。昨天下午,李女士再次拨打该号码,对方回复说,李女士没有当面验货,后果自负,随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也拨打了中铁快运福州分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经理不在,而她本人不知不清楚情况,不便接受采访。 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认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市民收到包裹之后应当及时验收,否则在超过期限后,公司可以不予赔偿。但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包裹在收到之时所寄物品已丢失,市民可以要求赔偿。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骨干律师,从业十余年,办案实践经验相当丰富,办理了数百宗包括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等案件,办案力求“高效、迅速、缜密、周到”,坚持以专业的水准、热诚的态度和细致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深受众多当事人好评。...[]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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