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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加税不是好主意

时间:2012-01-29 18:09来源:刘园 作者:花语丽人 中国法律网
西城区加税没有心理征兆和缓冲时间,政策突变虽然可以避免漏网之鱼,但是税负转嫁是毎一项税收必然会产生的后果。

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从本月10日起对已购公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外,二手房买卖应缴个税一律按照原购买价与现售价差额的20%缴纳。而此前的政策是按照面积以及售价,购房者可任选差额20%或者出售价1%来缴纳。在近年来房价过快上涨的条件下,200万元的住房全额的1%与差额的20%可达到20万元以上差别,造成的市场反应一定是剧烈的。

作为地税部门,加强税收是本分所在。但是,这种重税必然造成成交量萎缩。北京等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已经萎缩到新房的三分之一。目前北京五环内已经基本是二手房交易为主,作为老城区的地方税收必然也大幅度减少。加税表面上能够增加单笔交易的税收,如果考虑市场供求双方减少交易,总体上税收减少的可能更大。西城区的做法是"竭泽而渔"。如果要促进交易,增加税收,应该是减税。

这两天,北京地税局在是否北京全部实行这种办法的问题上,还是打太极拳。不免让人想怀疑有牺牲西城区局部税收,想知道房地产。扩大北京市整体交易量以增加税收的企图。2009年住房交易优惠取消之前,在重庆、上海实行恢复房产税之前,在限购令扩大到三四线城市之前,住房成交量都有明显放大。

当然,税务部门也可能是为将来降低二手房税收做准备,今年北京房价调控目标是"稳中有降",如果现在购房,将来按差额20%征税比全额1%要少20万元以上,但是这种可能性较少,自有房地产调控以来,各级政府就没尝试过减税,如果房价真实现了稳中有降,可能又会恢复全额1%。

税收的改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从物业税探讨到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经历了8年。西城区加税没有心理征兆和缓冲时间,政策突变虽然可以避免漏网之鱼,但是税负转嫁是毎一项税收必然会产生的后果。经济学中的原理有,供给大于需求时,税负转嫁由供给方承担,供给小于需求时,税收转嫁由需求方承担,因此,北京房地产市场如果有大量的闲置房、炒作房、投机房、投资房,增加的税收大部分由卖方承担。但是,北京大部分业主转让二手房都是"净房价"报价,所有的税收都不承担,增加税收后必然提高报价。在这种市场反应下,炒作、投机投资、空置的住房并不大量存在。借打击炒作之名的加税理由并不成立。

长期房市的稳定,需要长期稳定的政策。除了稳定充足的土地供给之外,税收也需求长远考虑,减少交易税收、增加持有税收才是根本。重庆、上海已经在试点房产税,北京短期加税能取得一定效果,但长期还需要交易税收向持有税收转变。

要想真正抑制房价,征收房产交易税和房屋使用税是势在必行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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