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餐馆打工未签合同 专家称可索两倍工资

时间:2012-02-02 09:50来源:荣晓波 作者:风之谷 中国法律网

    餐馆打工未签合同 专家称可索两倍工资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 时间:2012/01/30 推荐劳动律师: 24岁的邵阳小伙申文斌节前从长沙香樟路力力渔港餐馆离职后,一直没拿到自己元月份的工资。 去年12月18日,申先生开始在力力渔港上班,在这家新开两个月的餐馆里做服务员,1300的底薪加绩效工资,餐馆负责一日三餐。不

      24岁的邵阳小伙申文斌节前从长沙香樟路力力渔港餐馆离职后,一直没拿到自己元月份的。

      去年12月18日,申先生开始在力力渔港上班,在这家新开两个月的餐馆里做服务员,1300的底薪加绩效工资,餐馆负责一日三餐。不过当初,没有签订合同。

      去年底,他向领班朱小姐递交了离职报告。半个月后,也就是1月14日,餐馆经理白女士还专门找他谈话,希望他不要在过节期间离职,起码应干到元宵节。可申文斌去意已决,在元月17日正式离职。

      申先生承认,自己已在工资发放日(1月15日)拿到12月的工资,但当他18日再找餐馆要元月份工资时,却没了下文。

      对申文斌的讨薪要求,白女士承诺:“只要按流程走,一个月的钱就给一个月的。”

      白女士所指的“流程”是指员工的离职手续,据她介绍,员工若要离职,须提前半个月递交离职报告,经管理层批准,方可离职。而对于申文斌的离职报告,她一再强调“我没有看到”。

      申文斌称,自己已在12月底将离职报告交给其领班朱小姐。朱小姐也承认收到了申文斌的离职报告,并交予主管刘女士,但递交时间“记不得了”。刘女士则表示离职报告也没在自己手上了。 

      但对于未签,白女士则解释说:“我们是新开张的店,确实没有签什么协议。”

      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对于现象,劳方可以查实资方工商注册地址,并向对应区域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今天下午,申文斌已向力力渔港所在的雨花区劳动监察大队提出了讨薪诉求。 (范思鼎)

      更多内容请点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