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业主新视角投票阶段启动 北京市朝阳区旺座商务中心产权登记办理须知
一、购房人按照产权联合工作小组2012年2月1日发布的《产权登记办理公告》提交产权办理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购房人持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范本前往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委托书范本请前往产权联合工作小组领取)。 购房人可前往北京市各公证处、外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三、经产权联合工作小组及政府相关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文件初步审核后,如购房人符合产权办理条件,即通知购房人领取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由地税部门开具契税专用税收缴款书,经产权联合工作小组统一领取后发放至购房人; 1、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注意事项: 购房人前往产权联合工作小组领取专项维修资金缴费单后,须持光大银行卡或现金自行前往光大银行北京市各网点缴费。缴纳完毕后购房人需将银行返还的一式两份的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中第四联(交易或权属部门留存联)交回产权联合工作小组。 缴费时限:自购房人取得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毕。 2、缴纳契税注意事项: 购房人首先前往产权联合工作小组领取契税专用税收缴款书,然后自行前往北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缴纳税费,缴纳完毕后将银行返还的一式两份的契税专用税收缴款书中的通知联交回产权联合工作小组。 缴费时限:自购房人取得契税专用税收缴款书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毕。 四、购房人自缴纳上述费用后,房地产。将已缴费凭单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公证委托书原件提交产权联合工作小组,购房人须缴纳200元/套房产分户图表费。 五、产权联合工作小组将购房人资料提交至权属登记部门,经审核通过后,将在旺座商务中心显著位置张贴产权办理公示,公示期满30日,经审核无异议的房产,10工作日内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产权联合工作小组统一领取,登记造册后发放至购房人。 六、购房人所购房产出现权属争议的,不在本次房屋产权登记办理范围内。 七、购房人不能提供合同全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的,向产权联合工作小组登记,由产权联合工作小组反映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八、旺座中心产权登记办理,依据购房人提交符合条件资料的顺序,听说房屋拆迁 。分批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九、旺座商务中心产权登记是依据《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政策进行办理,属新生事物,相关办理程序无可借鉴模式及先例,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望广大购房人予以谅解。 北京市朝阳区旺座商务中心产权联合工作小组 2012年2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