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我买的二手房,我是通过房产中介购买的,办理的是公证处开的 全权委托证明,问题是原房主还在贷款,按揭付款中,而且房子还要几个月才能交房。我们就办理了 全权委托证明 剩下的贷款就由我来还款了,而且还贷款的银行卡还没有改,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咨询下了银行,银行给的答复是:银行不管还贷的人,只管还贷。房主的所有房屋买卖合同和等等资料全在我这里了。
所以我的问题是:在当前的房产政策下,我所办理的这些手续合法吗?有风险吗?具体合法手续该怎么样呢?请教业内人士给予解答。 你好 公正是没有问题,是合法的。 首先你这个贷款,你要咨询一下原房东,满一年没?如果满了一年你最好让原房东还款。 还有你这个房子,现在虽然有公正在你手上但是相当于没有效。贷款是不能转的。所谓的贷款由你来还,你买的这套房子风险比较大。 中介那边你也要看他的营业执照,还有备案证书。这样操作的情况比较多。但是风险相对而言比较大。 银行还款必须要本人才可以,比如以后他不配合你,这个你可以自己想一下后果。 还有开发商那里是原房东的名字,证件下来直接在银行里,学会房地产。也只有原房东还款后能够拿到。而你是没有任何资格去拿的。所谓的公正合法,但是公正就是给你一个定心丸。如果原房东本人端正思想不会去做那些有的没的,你就没有问题了。如果他要有什么另外的想法的话,你就很恼火了哦。 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 有什么可以咨询我,我是做房地产的。 刚刚 这个风险比较大,你现在房产证等等全都不在手上,万一公证书有漏洞,最后会有很麻烦的事。 风险很大的,虽说你手上有公证委托有权利处理这套房子,对于原房东来说他同样有这样的权利。如果签订了买卖合同,付了首付款。对于交房过户的时间节点都注明的话并且有违约约定的话会安全很多。现在貌似转按揭比较困难,还是合同里面约定首付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比较好。有别的问题可以hi我 我也是才买了二手房 如果原业主贷款满一年了 就喊业主自己去把贷款还了 如果未慢一年 你又是一次性付款 你就需要和业主协商离全额还款期间 贷款利息由谁负责 如果可以退款 我建议你不要买这个房子 后续问题会很麻烦的 我不知道你们那里可以直接转合同不 如果可以 贷款满了一年的话 你就最好喊他们把合同转成你的名字 这样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你的名字 不然你就的等双证办下来了(一般是一年的时间)再找原来的业主去过户 而且你这样税费也会多出很多 因为这个时候房子已经卖给你了 接房时需缴纳契税 维修基金(可能签订合同时已经缴纳)等费用 你过户也需要交纳合同价格的10点子左右的费用 而且一年以后你过户还的原业主本人来 一年的变化很大 万一你找不到他人了了 房子公证后 你就的把所有房款付给卖房了 你以后找不到人怎么办了 神马买房啊都是浮云 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到开发商改底单的.把剩余房款直接还清. 此种房屋交易,租房知识 。在您拿到您名下房产证的情况下都是有风险的。 但根据您现在的交易进度,已经是此种交易中较为合理的方式和风险较小的状态了。 但这里面有几个问题您需要注意: 1、银行贷款,一般需要满一年才能提前还款。全部还清贷款前,房产证是没有办法过户的。 因此在取得房产证后您需要先清还业主的全部贷款,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等您拿到房产证,这个交易也就完全安全了。 2、您说的全权委托书,由公证处公证了,看着房地产。肯定是有效的。但您还需要仔细看看,委托内容,到底都委托您办理什么事,现在一般没有房产证的委托书,只能是凭购房合同,委托办理房产证,那么取得房产证后,您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委托,这上面没有体现的话,您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建议您去房管局问下,凭这个委托书和房产证,是否可以过户,是否还缺材料,及时找业主补齐。 3、此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期房禁止转让,所以签订的合同,根据法院不同,如果发生纠纷,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您心中要有数。只要业主不反悔,后期配合履行义务,就没有问题。因为您手上拿着他全部资料,他要想耍无赖,也是要费一定精力的。 4、您的全权委托(这里指的是受托办理过户的那份)受托人是谁?房屋交易买卖双方不能是同一个人,简单说就是,学会 土地专题 。如果受托人是您,将来房产证的名字,就不能是您。这里您还需要找一个信的过的人,作为业主的受托人。 5、因为周期比较长,最好能与业主保持联系或留一部分尾款,万一后面有什么材料缺失,政策变化,还能找到人,否则房子就很难过户了。 此类房屋交易,一旦双方反悔,风险较大,祝您好运! 肯定不合法。程序因该是:签订买卖合同,交付业主定金(几万元),让业主去银行打印剩余房款明细表,加盖银行公章。比如剩余房款20万,那你就可以通过中介给他20万冲抵购房款。等银行房本解压资料下来后,配合中介到建委做房产解压,然后做网签。双方再去银行面签,银行会见到房本变为买方的名字后,才会放尾款给业主,这样会保护买方的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