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领导产生矛盾 冲动丈夫伤人被起诉来源:渤海早报 作者:user3 时间:2011-03-25一名女员工因报销医药费问题与单位女领导产生矛盾,女领导丈夫知情后要为妻子出头,找该员工理论,因不冷静动起手来,致女员工胸骨等多处受伤。日前,和平区法院审理认定动手男子犯有故意伤害罪,因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赢得对方谅解,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某企业员工马卉因向单位报销医药费问题,与主管领导赵蕊产生矛盾,多次发生不愉快。对此,赵蕊的丈夫刘强心中不平,欲找马卉理论。2009年12月中旬一天上午,刘强来到单位找马卉理论,但双方言语不和,情绪都比较激动。 刘强拽着马卉要到派出所“解决问题”,遭到马卉挣扎反抗。刘强一时不冷静,与马卉发生身体接触。马卉摔倒在地。后经法医鉴定:马卉胸骨、肋骨均有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胸、背部软组织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由此,原本仅想找对方“动口”的刘强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和平区检察院指控刘强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刘强辩称马卉曾对赵蕊殴打并抢走赵蕊财物在先,他是在与之理论中因言语激烈才发生推搡,马卉受损害结果是双方情绪激动状况下发生的。马卉本身也存在过错。刘强表示愿意认罪并赔偿马卉经济损失8万余元,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日前,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刘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马卉损失并赢得了她的谅解和求情,免予刑事处罚。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析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案接受采访时说:“本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纠纷,却因当事双方不冷静升级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案发后,刘强相当后悔,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非常抱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最终被法院从轻处罚,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田律师提醒广大读者,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和克制。同时,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学会用法律手段及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化解矛盾。 点评律师 免费咨询 简介:田霖律师简介田霖,男,1970年出生,1994年执业至今,资深律师。香港公开大学中国法律专业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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