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于2010年7月以按揭方式购置一套期房,并缴纳5万元定金(暨房屋7万多元首付,按协议规定余下两万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补交),签有《预留房意向认筹书》,房屋面积,楼层及每平方价格在协议中都有详细说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过2011年6月份可以交房,因当时考虑到房屋不会逾期或无法施工,也因自己没经验粗心大意,合约中未规定交房日期条款。
2010年年底,开发商打来电话,以项目建设用地与他人有纠纷无法建设为由,房地产。要求无条件解除合同,后经协商改为按银行利息3倍予以赔偿,而协议中违约条款规定: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意向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2、甲方在预定时间内将乙方所选房屋出售给其他客户,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意向金等额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我要求开发商赔偿我双倍,遭到拒绝,并扬言要上法院告我,强行解除合同。而我经过多方打听,开放商并无土地纠纷,而且还在卖其他剩余房屋,可能是看着房价一直上涨,想借机无理要求解除合同。
请问在这件事中我是否该得到赔偿,赔偿多少?我还能否得到房子?若起诉至法院得胜率多大?急求解答,可以的话麻烦附上具体法律条文依据!谢谢了 首先这个可以认定是开发商违约,因为不是由于政府禁令导致他无法履行合同,不存在不可抗力,按押金或定金条款,一般都是赔双倍,5万元双倍就是10万,可以要求赔偿5万元存在银行的利息,可以要求申请法庭调查,现在这个房屋的价值已经不再是签订合同时的价格,超出部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可以要求适当提高定金赔付比例。你可以坚持要求要房子不要赔偿,鉴于现在的情况,法院一般会驳回开发商的撤销合同的要求的,即使没有写交房日期,法律视为在合理的时间内交房,并不是无限期。这个案子我认为你可以放心的去打官司,请在当地找一位好律师,可以赔的更让你舒心,胜肯定是胜的,就看赔多少了,房屋买卖合同不知道你怎么签的,里面的条款是否有陷阱,这个你要拿给律师去准备 1、你可以得到意向金双倍的赔偿; 2、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3、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只要其他的房屋还在出售,你就可以打赢这场官司。 此解答属于权威解答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