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她婆婆04年去世的,有两套商品房,后来她公公和另一个女人同居,相处了六年,但没有结婚,又生了一个小孩,去年她公公自愿将两栋商品房过户给我朋友的老公(在她公公同居的那个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的),现在那个她公公同居的那个女人说要打官司争回这两栋房,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按理说,那两套房属于遗产,已经过户了。那那个女人可以以私生子有这个权利吗?还有如果她公公想要争回的话有可能吗 这两套房产只跟你们家里人有关系,无论是共同财产也好,遗产也好,都跟那个女的没有任何关系,他和孩子都无权对这两套房产主张权利,打官司是赢不了的。楼上的拜托看清楚,人家公公是在世的,何来遗产问题? 那个孩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私人子也有继承权利,老人也可以自行处理自己的财物。其实房地产权属登记。两套房子有一部分还不属于遗产,因为公公还未死亡。 争不过来了,她公公有权处置个人房产; 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自愿过户的,都不能再要回房屋了。 在一定条件下,一切皆有可能。如为此事发生争议,我们可以解决。 女方的主张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只有作为遗产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 那个女人不可以,她公公是可以要求部分权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