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各区房管局,各县(市)建设局: 2002年12月建设部下达《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2]251号)后,我局即于2003年元月以榕房综[2003]013号文予以转发。2003年5月我局曾组织对鼓楼、仓山区房管局、福清市、闽侯县房管所四个单位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从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情况看,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展不理想,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跟不上。为了全面推进我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现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机构是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提供相关服务的窗口,交易登记是否便捷,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听听表见代理论文。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是提高房地产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具体措施。对比一下房地产。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标准》和《办法》为契机,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分步实施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领导挂帅,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当前,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应按照部颁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等,并于今年11月底前报送我局产权登记与交易管理处。 三、要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管理规范化 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房地产管理质量和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手段。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应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重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以促进管理规范化。 房屋租赁。当前的重点是: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部颁《标准》,大力推行交易登记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规范收费项目;加快建立科学的办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三审制度,完善纠错机制;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参加轮训、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积极推行测管分离,完善面积管理制度;加强行风建设和窗口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投诉制度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便民利民。 (二)要重视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提高管理水平,利用信息系统软件,通过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利用信息软件和网络技术逐步实现交易登记信息的社会公开查询,增强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四、认真做好达标和创先的申报工作 各区、市(县)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机构原已获得建设部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先进达标、标兵单位的,要根据建设部新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自我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申报。条件成熟的单位均可按规定条件申报,每年我局组织的考核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申请省建设厅组织验收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每年8月15日。 五、建立督查机制,促动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交易登记规范管理的检查指导的责任,经常组织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从组织机构、人员力量、工作措施、创建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各区、县(市)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的进展情况要每季度向市房管局反馈一次。市房管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互检,通过检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 各地各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产权登记与交易管理处反映。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