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户的宅基地都有限额,我家造房之前的那块地皮面积过了限额,而甲家有可以审批地皮的名额,就以他的名义审批下了剩余我们不能审批的三分之一地皮,所有权归我们,证件都让我们持有,并签下协议,甲家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并收取我们支付的算是报酬的两万块钱。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每户的赔偿房子的面积也有限额,其余面积变价折现赔偿,现在甲家出来跟我们商量,是否能够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领取属于他们那三分之一的赔偿房,他们会支付给我们相应的变价款。我们不同意,因此想要要求村委的有关允许认证下,做房产变更登记的过户手续,(没在当时及时办理是不能办理,说是因为我们这一户名下的宅基地审批面积已经满额),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和纷争。这样的要求是否可以实现? 1、你这个问题有点难处理,你可以让甲家拿房子,但是不能只支付给你相应的变价款,应该至少以市场价格80%出售该房屋给甲家,不要忘了甲家可能会多拿平方,俗称“平价房”和“二价房”都要计算再内!只有这样才能你也不愧,甲家也有盈利,才能双赢! 2、如果你身边有专业人事的话还是请他们去操作一下,我知道每个拆迁的地方都有这样的人,现在拆迁很乱的,里面都是暴力,现在的村委会和拆迁公司都是穿一条裤子的,黑的很! 3、超面积的部分拿变价款是最划不来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