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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我国房地产的投机该怎样监控

时间:2012-04-09 20:20来源:烛火尚明 作者:林魄 中国法律网
近期,建设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做出具体规定,但比照现实,这一政策似仍显不足。为此,笔者有如下几点补充建议:

首先,做好长时间防范热钱的准备和相关情报收集。密切关注和监测以内地股市为标的的香港ETF基金,将短时期外资房地产异常交易作为热钱流入的先行指标。严格把关经常项下和资本项目下的业务,彻底排查摸清外资房地产投机可疑线索。

其次,加强对境内非法外汇交易的监管。目前对于扬州房产市场外汇资金所实行的"严进严出,汇兑审核"的各项监管措施已较为严密。但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地下非法的外汇兑换市场仍非常活跃,不排除有相当数量境外资金通过各种途径,避开监管流入境内房地产市场。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类非法外汇交易的打击力度,力求将所有涉及房地产的外汇资金流动纳入监控范围。

再次,建立外资地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起完整的统计监测机制,包括外商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所涉及的开发和销售等环节。建立和健全房地产外资交易的统计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外资房地产统计数据信息的共享。

还有,理顺非居民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资金的汇出管理。当前有很大一部分涉外房地产的资金交割都是使用本币交易的,按照外销房转内销外汇管理规定,对涉外房地产的购房资金来源真实性审核将会存在较大难度,应加强对非居民个人以旅游、职工报酬、其他服务等名义申请结汇的银行审核,对无法提供合规资金来源的涉外房地产的转让所得的购付汇行为需予以明确。

文章来自扬州二手房万科扬州我评:房价不可能大跌20房地产%

日本:禁止黑扬州社会接我评建我说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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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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