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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务专题】购房款拆出装修款,能合理避税吗?

时间:2012-04-19 13:33来源:Gossip_S 作者:水蓝色小鱼儿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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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务专题】购房款拆出装修款,能合理避税吗?
:24| 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房地产。|字号大中小 订阅 【案例简介】
张小姐和方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张小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方先生。为了规避税费,双方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下:房屋总价款为170万元,其中购房款130万元,装修款40万元,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的价格为一次性支付130万元,装修款在过户的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随后双方按照约定交接了130万元购房款并办理了过户,领结婚证要带什么。但方先生迟迟不将40万元的装修款交付给张小姐,并声称双方之间关于装修款的约定是为了规避国家的税收,应为无效。无奈之下,张小姐起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本案中,张小姐和方先生以房屋装修款为名,合同范本 。做低房价以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其行为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为无效。但从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上来看,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价格为170万元,因此方先生应再支付张小姐剩余房款40万元并按照国家税收的约定缴纳税费,否则方先生即构成不当得利。
上海房产律师认为,以少缴税费为目的的任何行为都是无效的,上述案件因本身手段的非法性,给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建议双方在交易之前应该对由谁支付哪些税费有个详细的了解,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防止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文是由上海房产律师网()精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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