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在牡丹江兴中路与文化街交汇处有一处居住了20多年的平房,此房面临两条主干道,属于门市房,现此处地段欲进行拆迁,采用的是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由于特殊原因我家的此处住房没有办房照,开发商对有门市房照的每平米补偿6000多元,请问我们的住房的补偿应该能给到多少,是否能享有1:1兑换新房的政策(兑换住宅房,非门市房),民事诉讼法全文txt。听说房屋住了一定的时间产权自动归住宅者所有,请问是多少年?
情况紧急,请懂得此处法律条例的高手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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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人绝非贪得无厌者,只想凭借此房1:1兑换新住宅楼房,不知可能性大否? 拆迁补偿,虽然各地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但即便原则还是一致的。 如果你要求按照1:1分配安置房,这是合理的。因为拆迁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以补偿并分配不小于拆迁面积的安置房。 但又两个问题要高清楚: 一是该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当初是购买的,还有没有合同之类的凭证保留。如果有,拆迁补偿是不会有问题的。如果没有,居住20多年有没有向别人付租金,如果没有,也可以认定为使用权房,拆迁补偿也不会有问题。 二是门市房的拆迁补偿,不仅价格与住宅不同,看着合同范本 。而且分配的也是门市房。 认定是否属于门市房,只能根据营业执照和税务凭证。如果有营业执照,按照门市房补偿和分配门市房,否则只能按照住宅拆迁并分配安置房。 以上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般做法,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好办 当地不是有房管部分么 还有拆迁补偿办的 去问问一切都明白了 这是作为后路 最好是先问问开发商 问问他们会对你怎么补偿 如果比房管和拆迁的补偿好 当然可以了 如果差 就把房管或者拆迁办的规定拿出来 .... 如果按照改造房补偿的话。那你房子上看看有几个户口了。如果有2个户口的话你可以按照管家规定的棚户区改造享受的拆迁补偿和房屋补偿,如果没有户籍那就只能按房屋补偿给你了。 你所说的产权问题。你原来的房子如果你有证明是你的,即使没有产权证。也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如果证明不了房子是你的。这个问题就麻烦了。因为房屋补偿问题都是给与房屋当时人的。即使你住年头再多。好像也没有说房子就是你的了。 纯属青岛这边的政策。你那边什么政策。要看当地情况! 你的情况应该是正常的呀,1比1的补偿应该不会有问题 你没有房产证 可是你这房子有没有其它的文件类的证明房子所有人是谁呢 或者是单位分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政府分配的,由原政府出具证明 已故老人的也可以开出相关的证明 或者居委会, 你说的住了一段时间这个房子自动算谁的 这个是有特殊情况的 不是每个产权都会按这个去定 而且门市房的话 你是自己在用还是给人家用,那你自己用,是不是有工商证明 人家用的没有租用合同 只要情况属实你的补偿就跑不掉的 如果很多情况不能有主力证明,那么你的补偿可能会少一些 具体的条款每个地方是不同的 如有房产与国土证的,少一样的,和没有的, 是不是会有补偿差距 这个就必须通过你在当地了解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