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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执行(2)

时间:2010-11-24 15:1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从《婚姻法》该条的立法宗旨看,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先付清债务。所以笔者认为,在法律尚未规定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如何处理前,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迳行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利害关系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迳行执行;如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则应中止对该项财产的执行,等待裁决。这样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通过行政程序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现象的发生。

  (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对这类案件,我们应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如王某与徐某债务案,法院判决徐某还款,徐某与其妻李某去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男方只分得自己的衣物、行李,房屋、车辆等财产均归女方,徐某以一无所有为由拒绝执行。我们通过调查,查明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俩人仍在一起同居生活,属借夫妻假离婚的逃避债务的行为。我们遂建议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该案在再审过程中,徐某认识了错误并自动履行了义务。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是法院多年来执行难的症结,解决好此类问题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出处:北大法律信息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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